Re: [板務] LIONS板務群判決疑義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6-04-28 00:14:34
※ 引述《Sheng98 (賤狗的窩)》之銘言:
: 首先你的這一篇文章:
: #1N5c-yRy (Lions )[ptt.cc] Re: [討論] 10~15年 統一選秀回顧及討論
: 出現爭執就算了, 後面越鬧越凶
: 板規:
: 2.於文章或推文中挑釁 或與板友發生非理性之爭執
: (請注意:爭議文章出現時,請勿製造更多的衝突與問題,
: 可以用推文來勸告或制止,並靜待板主的處理)
: 三人各記警告一次沒問題吧?
: 再來這篇文章:
: #1N5nrnbR (Lions) [ptt.cc] [討論] 郭泓志的選擇真的虧很多嗎?
: McKing 罵人
: 板規:
: 2.於文章或推文中挑釁 或與板友發生非理性之爭執
: 警告一次
: 至於 vince4687 回罵, 雖然也是踩到同樣的板規
: 但同一公告下已經用同樣板規警告過, 則不需再重複警告
一個是跟我的案子有關
一個是跟他自己回覆別人用詞不當
兩個不同的事件可以混為一談?
「已經用同樣板規警告過」
這個「已經」實在難以讓人理解
你們警告是警告他不要到別人文章下有情緒性回覆
跟他回覆板友不當有何關聯
A因為和B吵架,兩人互告公然侮辱
跟其後A因為再和C吵架的處分有何關聯
甚至「A和B吵架」與「A和C吵架」皆已成為事實
所以法官判決可以說:因為已經判了A和B吵架的公然侮辱
A和C吵架的部分,A已經用相同法條判決過不再判決?
: 而該板友在該篇文章中的回應至少還有點理性, 沒有持續和其他板友互嗆
: 所以維持警告一次
: 當然如果 vince4687 板友在他的文章內和其他人引戰
: 而且情節很嚴重的話, 才會加重處分
: 例如同篇文章幾乎變成戰文, 這才會加重處分
: 也如 hankwu 板主所提到的:
: "除非他又挑釁又帶國罵之類的 就會特別去說明 並且累加警告次數"
1.所以惹到那種會持續噓文的帳號就比較倒楣了
你要說vince4687的文章比較理性
怎麼不看看那些板友是否因為vince4687的態度再度回應之
甚至還有板友先跟他道歉哩
有理性的是那些看到苗頭不對就沒再討論的推噓文板友吧
又,如果vince4687發現自己口氣太過而先於板友道歉
或很多噓文但是vince4687只有回幾個
說他理性無庸置疑
但事實符合以上的情況嗎?他是每個噓都會回去反擊
這樣比較理性......
好啦,感謝你又讓我多知道一個判斷準則了
2.或許你們是鼓勵用vince4687那種態度回應板友
便不會有人敢來戰
因為我就是沒有直接罵人「北爛」、「秀下限」
才讓人敢持續噓文或推文呀
3.題外話
hankwu前幾篇提到的那個q板友「很理性」
q板友只是沒在hankwu看到的時候跑回來回應
我說「草總也是個舊時代的教練」這句話不過陳述一個事實
表示引用的話語未必代表符合現在的情況
q板友特地跑來說:「不要挑我語病」
我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回應他等於挑語病,甚至我也只回覆他不到三次
對他也沒有敵意,
要不是今日獅板板主的判決和判斷理性的方式與我平日遇到的情況不同
以為我吃飽太閒喔?
看著hankwu認證的理性板友,也只能笑笑
免得又吃上一次警告
(1)
直接回人家「北爛」比較理性
忍著被笑說「秀下限沒止盡」之類的話反而不理性
如果我那篇文章有照著對方人身攻擊的話語回覆
歡迎你們直接水桶我
(2)
講得好像我對vince4687的每次回應都有回文反擊哩
根本沒有這樣的事實
你們卻用類似的話語暗指我「對vince4687的噓文皆有回應」
說沒有大小眼,很難讓人信服吧
: 再來回應這一段:
: : 可是初犯的Mcking卻反倒沒有「警告護身」
: : 而需要吃一支警告
: : 1.沒有人檢舉他的情況受罰
: : 2.Mcking板友也是你後來補上去的處罰
: 我想可能剛好巡到所以警告吧
我有寄詢問信詢問vince4687那篇文章是否有違規
hankwu才補上判決
我記得也寄了同樣的信給你喔
「剛好」巡到......
好,
就算是你們因為我檢舉vince4687在我文章下的事情而主動去巡他的文章
這也不是變相地「保護」身帶警告者嗎
看看他的文章下面有沒有人違規
順便處罰那些違規者
至於「原本就被警告者」基於hankwu說過「警告後不再加重處分」的原則
要不要判違規就隨意了
: 而且初犯為何要有 "警告護身"?
: 那請問其他在轉播文中推噓文國罵的初犯, 這要怎麼解釋?
: 有時候剛好在電腦旁看轉播同時巡文章, 有看到就會處理
: 如果剛好有事不在電腦旁, 也只能利用其他時間來巡文章
: 沒巡到就算了, 總會有漏網之魚
: 不要把板主這工作看的多神聖, 板主也是人
: 希望能夠體諒板主的辛勞, 還有組務的辛勞
: 不知道為了這件事情, 影響到多少人的時間了嗎?
事實上就是沒有「警告護身」才導致
初犯要受罰,累犯反倒因為先前有警告而有變相優惠
同樣程度的過錯,初犯受罰,但是已受警告者可免於受罰
講得好像我沒被影響到喔?
反正溝通到這裡也懂你們獅板板務群的標準
1.
已有事先公告警告之事項,不會再因為其後發現新事證添加處分
2.
鼓勵板友「只嗆一句」比較理性
即使那句是已經直接人身攻擊的話語
嗆到對方不敢回你
也不要忍受他人不停地噓文到最後忍不住回擊
3.
多看看公告,
那些受到警告處分者的發文要小心
如果他先前有跟你對嗆,
你會受罰,
但是基於公告後不加重原則,他可以免於受罰
最後可以請組務判定結案了
我認同Sheng98說的一段話:「不必對網路太認真」
違規事件判決方式可以和現實生活差得十萬八千里遠
「A未經B同意就去找其他人去跟B『溝通』」
「C說甲乙丙丁也是同樣見解」
同屬引戰挑釁
認真有什麼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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