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pgod (ppgod)
2025-07-15 11:03:30他跟陳峰民是不是有異曲同工之妙?陳是被懷疑打假球後被判無罪但中職也不收,這次曾傳
昇是去賭博後來也是無罪但也是被中職遺棄!換一個說法他們是不是算很可憐?雖然有人會
說球團認為有道德瑕疵問題影響聲譽而不收,但畢竟法律依據是無罪定讞!這樣是不是欠了
一個清白
作者:
lrh18 (鳥鳥安打王)
2025-07-15 11:07:00不一樣啊 中職對單純賭博是禁賽加罰款 曾沒有被永不錄用
作者:
AAaaron (....)
2025-07-15 11:07:00對他自己來說當然可惜,因為不夠警覺喪失了工作
作者: fuyu1112 2025-07-15 11:07:00
無罪是法官認為德撲不是賭博 但感官問題+他不強
作者:
AAaaron (....)
2025-07-15 11:08:00無罪是因為他的玩法是錦標賽,就不構成賭博罪
作者:
idtvgame (唉低電視遊戲)
2025-07-15 11:09:00陳峰民應該是被亂咬 曾傳昇是真的有去打撲克
作者:
lrh18 (鳥鳥安打王)
2025-07-15 11:09:00陳峰民很無辜但他的狀況是涉及職棒 規章就直接砍了
作者:
idtvgame (唉低電視遊戲)
2025-07-15 11:10:00有沒有罪是法律判的 要不要開除是企業自己決定球團開除他的原因是 "根據球隊規範與選手合約"
作者:
Sunpayus (SunPayus )
2025-07-15 11:26:00曾就算沒德撲也頂多再撐1、2年
作者:
kano2525 (斗六高國輝)
2025-07-15 11:27:00曾又沒有被中職封殺,他是經過讓渡程序被釋出的好嗎而且曾也不是因為違反中職規章才被開除,跟陳峰民根本是完全不同的案例
作者:
idtvgame (唉低電視遊戲)
2025-07-15 11:32:00他搞出這事情,龍就算不馬上砍,加上他成績年底也一定砍的,多大概4個月
作者: runningkid 2025-07-15 11:50:00
被警察抓 沒跟公司說 公司看報紙才知道 那間公司可以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