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pts.org.tw/article/757449/amp
嘔嘔嘔嘔嘔嘔。
南方宗教保守州的政策真的很噁心。
這樣完完全全就是把孕婦當成生育工具啊?
跟前陣子台灣有部漫畫好像叫做「良田計畫」的情節很像,我本來以為這種現象只會出現在
中共匪區,沒想到美國南方也這樣搞。
作者:
doozia (天龍人)
2025-06-24 13:45:00沒用的,這種報導看在很多支持者眼裡,就是左派新聞.....
這牽扯到胎兒的生命權問題,不是把孕婦當生育工具這麼簡單粗暴的結論
跟墮胎權一樣 重點還是在於你要怎麼認定胎兒是不是一
作者:
mayko (mayko)
2025-06-24 13:46:00這是法案的問題,但是小孩如果五個月以上,勉強剖腹也不一定
作者:
mayko (mayko)
2025-06-24 13:47:00能活,1999年的廣三sogo槍擊案,孕婦成植物人,小孩剖腹出生,
而且他還有一個問題是美國醫療超貴 家人卻沒有選擇權被規定一定要把他生下來
作者:
lionsss (l07300617)
2025-06-24 13:49:00希望有好心人做他媽媽 不然小孩從出生就沒媽媽 很可憐QQ
作者:
doozia (天龍人)
2025-06-24 13:49:00現在美國這種墮胎法用天數綁死,本來就很麻煩
同樣的邏輯 今天胎兒八個月媽媽腦死 能不能生命維持一小段時間讓醫生把胎兒取出來,照你的邏輯那就只能算胎兒衰就跟著媽媽一起去死?
作者: Jackrolling 2025-06-24 13:50:00
吉祥物
作者:
doozia (天龍人)
2025-06-24 13:50:00追根到底,麻煩的背後幾乎都是宗教團體
作者: Marcuslin (Marcus) 2025-06-24 13:51:00
這樣我也想說為什麼台灣不給過安樂死 還要讓人跑去國外
作者: Jackrolling 2025-06-24 13:51:00
推錯文...這什麼新聞超噁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25-06-24 13:52:00所以小孩要放著讓它陪母親往生 即使現今科技有辦法救一條
因為這法律背後的邏輯就是認證9週的嬰兒是一條生命既然認為胎兒是生命,那怎麼可能把抹殺生命的選擇權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25-06-24 13:53:00性命 所以家屬要不要讓胎兒存活? 還是透過靠北博流量
作者:
mayko (mayko)
2025-06-24 13:54:00那條法案是保守的教派推的...
作者:
doS16 (賣萌可恥)
2025-06-24 13:54:00這個胎兒如果生出來有很高的重病風險,不就是在強迫增加家屬的負擔
我覺得小孩要不要生出來應該是有媽媽本任或家人決定吧 和病人可以急救但要不要救都看病人自己和家人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25-06-24 13:54:00另外安樂死合法也很詭異 要死想死現在有一堆辦法可以自我
作者: Kelsier27 (好想變成一灘貓) 2025-06-24 13:55:00
美國保守派就是這樣啊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25-06-24 13:56:00了結 為什麼想要透過國家立法? 難道國家24小時監控怕你掛
反墮胎的邏輯就是這樣啊 連媽媽都不能決定胎兒的死活
子宮自主權 胎兒出生之前沒有生病沒有生命 進步派應該就是這樣想的
作者:
doS16 (賣萌可恥)
2025-06-24 13:57:00但反墮胎的邏輯就是胎兒是個人是個生命,既然是人家屬怎麼可以決定小孩的死,所以是強制的
我也覺得9週的胎兒直接認定為生命太小,但這個case
作者:
doS16 (賣萌可恥)
2025-06-24 13:58:00看標題我以為是腦死還讓她懷孕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25-06-24 13:59:00想要在胎兒存活面有選擇的權利 那麼就要問:妳能活到有所謂
作者:
doS16 (賣萌可恥)
2025-06-24 14:00:00媽媽已經死了的話我對如何處置死人是沒有什麼意見啦...如果媽媽還活著我是支持她有墮胎的權利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25-06-24 14:01:00選擇權利 是僅靠光合作用 不倚靠國家乃至整個社會群體
作者:
doS16 (賣萌可恥)
2025-06-24 14:02:00只是生下來增加家屬的負擔,家屬也是蠻可憐的,但反墮胎就是這樣
這其實就道德倫理的問題啦 多大的胎兒可以延長多久媽媽的壽命 不是什麼子宮工具問題
作者:
sdd5426 (★黑白小羊☆)
2025-06-24 14:06:00反墮胎派就是整天把自己的宗教包裝成法律強迫他人接受啦本質上就是基督教基本教義派 跟中東那群瘋子沒有不同
作者:
doS16 (賣萌可恥)
2025-06-24 14:08:00如果這是孕婦本人的願望就可以了吧?那就讓孕婦事前簽個同意書?
作者:
sdd5426 (★黑白小羊☆)
2025-06-24 14:09:00把腦死的人搬到其他州去 好喔 你知道美國有41個州的面積比台灣大嗎
你的邏輯也沒有錯 但保守週是把有心跳就當作生命按照你的邏輯去做對他們而言就是殺了一個生命這跟移植器官一樣的道理,能不能用醫療手段維持腦死人的生命溫存器官等待移植 這也是把器官當工具的一個道德倫理問題A宣布腦死 但被移植人B可能要三天後才能開刀 能不能用醫療手段維持A的生命三天等待開刀~? 這沒有絕對的
腦死=死 這案例就只是想辦法救胎兒而已不是嗎 母親也沒有痛苦了
作者:
sdd5426 (★黑白小羊☆)
2025-06-24 14:16:00自由的國度但沒有自由死去的權利
這麼說好了 5個月的早產兒早夭率非常高 你不是在現在
作者:
doS16 (賣萌可恥)
2025-06-24 14:17:00你覺得連獨立生存能力都沒有的胎兒在孕婦自己眼中可能是自己死了也想救的寶貝啊,起碼這個孕婦懷孕的時候是有愛的吧?
醫療手段維持腦死人生命和器官移植都是有經過本人或家屬同意才實施的(匪區除外啦)原po這個最大的爭議就是不管家人同意與否 都要被強迫這麼做啊
作者: yayapapa 2025-06-24 14:19:00
這case有看到住德州台灣人討論,那間醫院醫生問題比較大,故意錯誤解讀德州心跳法案的法律,一邊製造極端反墮胎的惡法案例,一邊跟家屬持續收錢。
作者:
a94037501 (dumbfounded)
2025-06-24 14:20:00現在就是拿能不能獨立存活當標準啊大部分國家五個月就不能墮
被強迫那麼做的原因就是9週大的胎兒被算做生命你放棄治療等於殺害了那個生命 保守反墮胎洲的邏輯
作者: yayapapa 2025-06-24 14:22:00
不是大部分的國家都是壓在五個月,西歐國家大都是訂在15週。
5個月早產兒連自主呼吸都不一定做得到 沒有醫療手段
沒想到在台灣也能看到pro life跟pro choice的論戰
作者:
LeoYuri (LeoYuri)
2025-06-24 14:25:00已經腦死了 還能生小孩哦?這蠻扯的吧
作者: Marcuslin (Marcus) 2025-06-24 14:25:00
某人一定沒看過一堆老人躺在病床上想死死不了 只能用機
作者: Marcuslin (Marcus) 2025-06-24 14:26:00
器維生 餵食 有意識但身體超痛苦
胎兒生命權是一個沒有絕對答案的道德倫理問題用子宮工具化這個角度去看實在有點...
作者:
doS16 (賣萌可恥)
2025-06-24 14:29:00好吧我比較功利,我覺得遺體可以發揮更大的用處還不錯,前提是胎兒健康,生下來就重症殘缺的還是算了非正常懷孕也不算 強暴或器官買賣之類的
作者:
a94037501 (dumbfounded)
2025-06-24 14:30:00五個月前會有醫生違法幫你墮超過就很少了
阿這群福音派垃圾最夭壽的地方是他們同時也是最不願意政府花錢在社福上面的 逼人生還不幫人養
其實我不懂搞了半天結果小朋友還是以超級虛弱的早產兒形式出生,本來就很糟了,結果更糟
作者:
doS16 (賣萌可恥)
2025-06-24 14:31:00這個案例我也覺得不好是因為生下來不健康
作者: yayapapa 2025-06-24 14:31:00
放在其他把墮胎週數訂在15週的國家,一樣也可能會出現醫院想要賺錢,故意跟家屬說腦死產婦肚中胎兒已經到16週還有心跳,必須維持腦死產婦維生系統讓胎兒活到能剖腹的週數,否則就是違反超過15週不得墮胎的法律。
我記得這一派基本教義派連被強暴都要你生下來不可以墮^^
作者: yayapapa 2025-06-24 14:34:00
另外,腦死孕婦的醫學倫理,還有挪威學者提出可以讓腦死的女性幫忙代孕。
除非有事前表達意願(但可能性很低),不然根本鬼故事,把媽媽當成生育的工具,靠維生系統機械性的活著
作者: yayapapa 2025-06-24 14:41:00
美國就是兩邊無限極端化,一邊是極左女權支持無條件晚期高週數臨盆墮胎,開放本來應該由醫生開立的事後流產藥可以不用處方就能買到,一邊是宗教腦癌極端反墮胎連避孕藥都不能吃。
看到有人說這四個月根本只是維持著讓母親遺體不腐爛而已
作者:
doS16 (賣萌可恥)
2025-06-24 14:43:00可是,這個孩子本來就是媽媽想要的吧,理論上啦新聞沒有寫,直接推定她變成生育工具對她也不公平懷孕時就簽個同意書比較好
如果是腦死當下為了爭取取出胎兒的時間用維生設備暫時維持生理機能還可以理解,但這個案例超...
作者:
takamiku (頑張!!!)
2025-06-24 14:46:00前兩天日本也有父母腦麻還是其他什麼病也是堅持要懷孕升下小孩 就算有遺傳風險
作者:
eon4 (崩星咆哮砲)
2025-06-24 14:48:00有看到新聞說腦死的時候還不知道有小孩
這個小孩有腦積水 出生後很可能失明或有其他身心障礙就算真的當初媽媽本人有同意要保小孩也是在覺得犧牲自己小孩會健康的情況下吧 現在這樣等於是拖著媽媽的生命 小孩很可能有殘疾 然後其他家人要處理這些事
不是拖著媽媽生命,是媽媽明明就已經死了還要為了讓胎兒長大「維持」了四個月
作者: yayapapa 2025-06-24 14:55:00
維持4個月腦死孕婦生命來養胎看起來很荒謬,如果是發生在美國其他把墮胎週數訂在15週的搖擺州,該州醫院用一樣邏輯去解釋該州墮胎法律跟家屬說他們不能違反15週墮胎法要讓腦死孕婦繼續孕程至少1個月才能把胎兒產下,聽起來一樣荒謬,反墮胎6週心跳法案很扯,但這個腦死四個月case的醫院方才最有問題。
作者:
doozia (天龍人)
2025-06-24 14:56:00極左就算過度強調女權 也沒有牽扯的生命不是?
作者:
sdd5426 (★黑白小羊☆)
2025-06-24 14:57:00地獄中最炙熱之處留給在道德危機發生之時 故作中立的人
作者: yayapapa 2025-06-24 15:01:00
極左跟極右最終是殊途同歸,就像極左的進步學者會提出腦死女性植物人可以捐贈器官給別人代孕的理論,跟這個反墮胎心跳法案腦死孕婦的case本質上是沒兩樣無限制墮胎連晚期臨盆都可以墮,這種女權到頭來是女人自己害死自己,只有爽到男人而已。反正你們女人可以無限墮胎,那我男的幹嘛戴套避孕,很多渣男都會用這套邏輯去堵死那些號稱自由派女人,墮胎傷身體也是你們女人自找的
作者:
LydiaC (猜火車)
2025-06-24 15:07:00醫院一定不敢拔管。在保守州只要有任何形式的協助胎兒結束生命,包括醫護人員、醫院職員、轉介人員、計程車司機等等,都可以被旁人(不限定孕婦本人或是家屬)起訴。
作者: naiyomin (梅花7) 2025-06-24 15:11:00
反墮胎的理論我目前還沒辦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