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全面週休二日?

作者: markwu123 (單身旅記與日光傾城)   2024-04-30 18:21:52
※ 引述《a1256438》之銘言
: 廢止ㄧ例一休,
: 推行全面週休二日,
: 補休按加班換算後,
: 進行補休?
: 大家有什麼想法嗎?
: 我覺得正常勞工應該沒有人不同意吧(?
https://laws010.com/blog/labor-dispute/work-overtime/work-overtime-02
例和休要搞清楚喔
休息日
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第1、2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1又1/3以上。
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第3~8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以上。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而延長工作時間者,需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例假日
例假日只有在遭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並且雇主認為有必要繼續工作的時候,才能夠要
求員工回公司上班。
因此如果是合法上班的情形,薪資就應加倍發給,並且需要多給一天假;但如果是違法上班
的情形,除薪資一樣要發(第9到第12小時會與合法上班不一樣)外,還有會面臨主管機關的
裁罰,要特別注意喔!
例假日加班第1~8小時以內(不論幾小時都算8小時),統一給1日工資。
加班至第9、10、11、12小時,加班費時薪以2倍(229元)計算。
作者: ander03527 (ander6731)   2024-04-30 19:14:00
所以對勞工而言是例>休喔 原來一直記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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