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1200以下不記點 不開放檢舉

作者: Duke200 (Duke)   2024-03-07 15:27:59
※ 引述 《asdzxc1662 (樂活吧)》 之銘言:
:  
:  
: 紅線比停車場划算 大違停時代是不是要來了
:
作者: targa123 (神族之主)   2024-03-07 15:28:00
不是還要立院同意嗎?看立院擋不擋啊,科科二手菸在空曠地怎麼吸好吸滿?
作者: saru20279   2024-03-07 15:35:00
建議你先查清楚再評論
作者: Willdododo (蔥油雞)   2024-03-07 15:48:00
同三樓 查清楚再來大談
作者: targa123 (神族之主)   2024-03-07 15:50:00
你先確定你吸進去的是廢氣多還二手煙多空曠地到你要吸到他的二手菸你是要離多近
作者: saru20279   2024-03-07 16:08:00
Oppo限縮完還有55-1-2、55-1-4的併排臨停、56-1-1針對55-1-2停車的處罰和56-2,以上為111/4/30施行。再來是112/6/30施行的,承111/4/30的部分再新增55-1-1、55-1-4的逆向臨停、56-1-1(針對55-1-1停車的處罰)、56-1-3、56-1-10(這款我忘記是111/4/30還是112/6/30);然後這次修法要把上述55條跟56條可以檢舉的全部限縮剩56-2的併排停車可以檢舉,另外你說的無3分鐘影像不舉發是112年10月底職業駕駛上街抗議後交通部在112/12/5發得函「運駕字第1125034203號」針對55條臨停部分新增檢舉條件1.上下人客貨影像2.三分鐘內停車及駛離影像3.妨礙人車通行影像,沒有這3種影像你送件警察就是不處理,就算前兩個條件有符合但警察大機率以不妨礙通行可勸導不予舉發來處理。再來檢舉56條停車部分只要前後相隔3分鐘的影像就可舉發,如果你遇到要3分鐘連續影像的那是警察存心刁難並無規定要連續3分鐘影像。以上有錯煩請指正。
作者: GGlovehannah (雪雪炫炫)   2024-03-07 16:15:00
家裡附近超商大排長龍要取包裹寄貨時我都直接請警察來開單 超爽der 超商根本不該開拿摸多超商跟蝦皮貨運這麼大台在那邊擋路超商跟蝦皮就是客人方便當隨便(停車)的典範
作者: saru20279   2024-03-07 16:24:00
因為55條最容易成案,所以要減少55條罰單量的做法就是讓民眾很難檢舉成功,這樣子55條的罰單數量就會下降囉
作者: redcardo (redcard)   2024-03-07 16:33:00
違停根本難以杜絕 停車位太少了
作者: saru20279   2024-03-07 16:33:00
誠意建議你資訊可以再寫得精確一點,有些都混在一起寫這樣會誤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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