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到一則新聞說
一名惡意阻擋交通的行人被移送法辦
笑死,抓行人效率很好,還沿線找監視器把這人揪出來
那違規汽車造成大量其他用路人不便的時候呢?
「互相一下啦~」
「他違停?你可以安全的繞開啊!」
常見就是機車被限制不能行駛內側車道,能合法行駛道又都是違停汽車
機車不想違規就被違規迫使要違規繞開耶
這種汽車也造成了其他人危險和強制了吧?
沒看過把這種汽車駕駛人法辦的
一堆老中青三代猴在路上不懂什麼叫行經路口減速注意行人
不知道什麼叫禮讓行人
然後機機八八的不管哪個路口都要齊頭式什麼行人燈和行車燈要分開
笑死 你他媽讓個30秒你就受不了?
那還是別開車出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