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在這邊稍微整理一下資訊,如果你覺得我講的是錯的,那我就是錯的,你絕對是對的,這邊先跟大家致意。
講一下報價的概念,300萬這個數字,昨天三立新聞先披露,但在圈內聽過很多次,我也從不同的球隊,不同的單位有聽到,然後撤場部分150萬是我自己聽到的。
然後今天後續有很多單位出來說話,包括市府沒看到,遠雄說不是,以及陳立勳記者報導的某球團場租50萬,進退場細則不同條件,一場落在100多萬。(另外陳立勳也報導,樂天副領隊探詢後也說300萬左右)
我後續有拿到報價單,細項價格不方便透露,遠雄也說他們還要再調整,我手上這張就當不是確定版。
裡面部分,基本場租50萬,跟某球團拿到的一樣,國際賽則是100萬,另外票房抽成為10趴,抽成有上限。(公益時段不用付基本場租)
後續可能各球團推算的差距應該就是在細項部分,內野包廂小、內野包廂大、外野包廂小、外野包廂大;活動日空調電費每小時計價、進退場日空調電費每小時計價、活動電費電表計價活動租期期間、主螢幕、左右螢幕、錄影費、轉播費等等,都算在場地附加使用費。
以上可能就是100萬跟300萬的差別,但大巨蛋自己可以提供運動賽事使用優惠專案,促進運動產業發產與提升場地使用率。
最後就是交叉說法,遠雄如果已經呈報給市府,那市府今天應該就會說他們知道;如果沒有差價,可能今天也不會有300、100的各種差距。
我其實沒有特別覺得100萬便宜或是300萬貴,嫌貴的話球團也不會租,聯盟重要賽事也不會辦,在市中心的最高級球場用高級的費用收費,如果去參考辦公大樓租金的話,搞不好也是這個價。
謝謝大家耐心看文這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