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職棒與球員的經紀協議訂定於2000年
要求下列三個條件
1.需為執業律師
2.經紀人禁止與複數球員簽約
3.第一輪談判需有客戶(球員)本人在場
首先第一點就很莫名其妙
律師跟經紀人的專業南轅北轍
要找到有複數專長的律師難度很高
然後是第二個基本上完全不符合商業利益
除非是親屬擔綱
不然怎麼可能經紀人只跟一位球員簽約?
最後第三點更是離譜
大家都知道在談薪(心)的時候
客戶往往都是扯經紀人後腿的一方
一般都不希望在簽約前讓甲乙方正面接觸
因為這三個窒礙難行的條件
造成日職球員至今大多只有要旅美的時候才會找經紀人
還有一些複數年合約的球員會出現「自願」減薪的報導
以上的條款在去年9月
正式被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警告涉嫌壟斷行為
要求NPB官方停止適用
不過到現在似乎沒有新的進展
在中職球員普遍都有經紀人的情況下
日本職棒竟然還在用洪教主談心的方式在跟球員討論薪水
是不是還滿扯的啊?
作者:
gfabbh (David)
2025-10-29 15:16:00看來日職所謂的經紀人,就是只處理球員的合約事務,作為與球團談約的代理人而已,不承擔球員商業事務的經營管理。
作者:
nsk (nsk)
2025-10-29 15:24:00八十多年日本職棒歷史 勿嘴XXD
作者:
fp737 (Never worry)
2025-10-29 15:28:00我們來談心不談薪
這是球員工會單方面認定的 跟NPB無關 球員工會抗議很多次了
作者: Hohenzollern 2025-10-29 15:31:00
談判少了專業經紀人 球隊才好壓低球員薪資日本職棒薪資漲幅 對比其他國家職棒算很小
作者:
dick929 (朝廷鷹犬)
2025-10-29 15:32:00日本不少球星薪水都是用推估的
是小得離譜 佐佐木主浩的6.5億円放到現在還是聯盟本土最高薪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5-10-29 15:43:00規定必須是律師是不是以前出過什麼包 畢竟一條規矩背後都是一個故事且日本的律師人口比還比台灣略低
作者: wearood (蝦寶寶) 2025-10-29 15:49:00
表演者就專心表演 資方會對你們好的 現在薪資已經不差了blablabla
作者: Hohenzollern 2025-10-29 16:37:00
球員薪資漲幅極度有限 把心力用於場外不倫戀
作者:
mibbl0 (mib)
2025-10-29 16:40:00日本人民族性很守舊的 對於新制度而言 他們會整個大當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