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njiro (炭治郎)》之銘言:
: https://x.com/mlb/status/1947796411363250372
: 今日紅襪對上費城出現罕見Play
: 兩出局二三壘有人
: 三壘上哈波決定盜本壘
: 由於投手沒有退板傳球,而是投球
: 所以不存在投手犯規
: 但捕手未持球直接衝到本壘前準備接球
: 為捕手妨礙打擊
: 最後判決為打者上一壘
: 二壘跑者推進三壘
: 三壘跑者得分有效
: 引用規則應該是這條
不好意思我修正一下
順便宣導一下
棒球規則在幾年前有一個很大的重編更動
他的編號被重新統整
還有很多內容的修改
所以規則建議都看中華棒協、中華職棒的官網拿取
不要從台灣棒球維基百科拿
棒球規則6.01(g):
強迫取分及盜本壘的妨礙(原7.07)
跑壘員在三壘並企圖以強迫取分(Squeeze Play)戰術、或盜壘(Steal)得分時,捕手
或任何其他野手未持球站在本壘上或其前方,碰觸到擊球員或其球棒,應宣判投手「Balk
」 ,擊球員因妨礙獲進一壘,並為比賽停止球。
【註1】捕手未持球踏在本壘上或踏出其前方,觸及擊球員或擊球員所持之球棒時,皆為
捕手之妨礙行為。 尤其是當捕手未持球踏在本壘上或其前面,不論擊球員是否於擊球區
內、或是否企圖擊球,皆為捕手之妨礙行為。
很少見會有投手犯規還有妨礙打擊同時發生的狀況
所以才會有壘上跑者都往前推進,打者上到一壘的判決
如果投手有退板會變成這樣
【註4】投手依規定離開投手板傳球企圖觸殺跑壘員時,捕手可位於本壘上或踏出本壘前
,擊球員若揮擊該傳球時,應以妨礙守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