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人少戰績有差,當然是判妨礙守備,反正也吵不贏別人,之前全壘打改判的case換做其它隊,有可能只有這樣的聲量嗎又差*講不贏只要洗「反正大寶還不是雙殺」、「勝率還不是這麼低」,這判決就被淡化了
作者: sTelcontars (海水正藍) 2025-06-04 01:42:00
我邦的確很沒裁判緣 就算請了校長來 看起來也沒改變被判的跑壘員非故意,打者可以上一壘
這球不管怎樣都不可能判妨礙跑壘 想太多高捷去碰球也就是跟現況一樣而已 沒有比較好
作者: sTelcontars (海水正藍) 2025-06-04 01:47:00
根據規章有明確說 投手碰到球 跑者才碰 不會出局
"被判的跑壘員非故意,打者可以上一壘" 這條寫在哪
作者:
NoEric (にこにこにー)
2025-06-04 01:49:00規章有補述 如果你故意碰球讓守備方失去守備機會還是算
剛剛一直在翻規則 但是都找不到然後只有在補述看到 打者上一壘但我原本是想說補述只是針對規則的解釋所以看起來 補述的內容比較像是規則的擴充?
作者: sTelcontars (海水正藍) 2025-06-04 01:51:00
規章第89頁 妨礙守備的第10點裡面敘述
喔 我看懂了 原來他是這個意思我回去看了 英文版的規則 感覺翻譯的沒有很清楚
作者:
NoEric (にこにこにー)
2025-06-04 01:59:00應該這樣說 一顆星碰到跑壘員不算妨礙的前提是無守備機會這邊劉是有機會守得 高去碰球應該還是算妨礙如果在已無守備機會下又矯健跑去踢球 那又會構成妨礙
作者: sTelcontars (海水正藍) 2025-06-04 02:15:00
守備機會其實也是爭議點,三個壘都安全上壘算機會嗎?
作者:
ELF007 (艾爾夫澪澪妻)
2025-06-04 02:16:00守備機會不是爭議點 因為守備機會 =/= 出局機會
作者: sTelcontars (海水正藍) 2025-06-04 02:17:00
像妨礙跑壘的條文,採取防守行為也可能被判妨礙跑壘那麼防守行為跟守備機會的差異性?
作者:
ELF007 (艾爾夫澪澪妻)
2025-06-04 02:19:00你去看守備優先的條文
作者: sTelcontars (海水正藍) 2025-06-04 02:26:00
有機會殺到 野手當然優先,但三個壘都安全,要怎麼看呢我想這次裁判會判妨礙守備,就是以野手優先權來看的
作者:
NODINO (被死魚桶一年)
2025-06-04 04:11:00防守行為是指處理傳接球或夾殺這種的 這個case你最多就是爭執高捷有成功閃掉 不可能判妨礙跑壘的然後為什麼死的是二往三跑者 可以去看補述 3.8(A)
作者:
kudoe (kir)
2025-06-04 05:44:00你怎麼確定殺不到的。
作者:
smartwe (找我下棋吧)
2025-06-04 05:58:00沒攔到會漏到後面而失分,妨礙的應該是要去攔球的行為
作者:
kizajan (Rybczynski)
2025-06-04 06:08:00出局可能並非妨礙守備的構成要件…不要再扯殺不殺得到了
作者:
prodd (用力呼吸,看見奇蹟!)
2025-06-04 06:50:00那球劉應該趨前去撿但等跑者經過然後吵看看能不能判妨礙
作者: moonlovemai (moonlovemai) 2025-06-04 07:44:00
我是覺得應該要強制裁判或是小房間的人"每次"挑戰或是主動檢視,都要解釋為什麼要這麼判,只講結果是什麼鬼…你有裁量權也要讓大家知道你是怎麼做裁量的阿
作者: sTelcontars (海水正藍) 2025-06-04 07:50:00
支持,改判推翻原判應該要說明
作者: zzoohh (哞哞哞) 2025-06-04 08:46:00
其實規則有機會接到就能判,傳球能不能殺不會考慮在狀況裡,腳踢球的妨礙守備,有些根本是安打的也是直接判死
作者:
den3331 (阿衝)
2025-06-04 08:50:00為什麼打者故意碰球 要觸身球就不行 守備員故意要撞跑壘者 就妨礙守備
作者: zzoohh (哞哞哞) 2025-06-04 08:50:00
趨前就接不到,劉稍微往後跑,球才剛好能接的位子,趨前就穿了
作者:
NoEric (にこにこにー)
2025-06-04 08:50:00我要更正說法 如果高在一顆星之後直接碰到應該會safe不過今天這個case碰球就會變成主觀認定有沒有故意踢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