蠻好奇“假如”我創一個粉專,發一篇文標題寫:MLB洋基已經與王柏融簽下三年約。
請問發這種文有違法嗎?政府可以主動查我水表,甚至把我抓起來嗎?
還是這是屬於我的言論自由範圍?
來討論一下法律野球巴
作者: 
polanco (polanco)   
2025-05-02 17:41:00政府不能對你怎麼樣 板主就不好說了
作者: 
alau ( )   
2025-05-02 17:46:00蝦?
作者: 
Y1999 (秋雨)   
2025-05-02 17:47:00政府不能主動抓你,但球團要的話可以告你
作者: 
kasim65 (阿六)   
2025-05-02 17:48:00其實我也好奇 政府都查不了 球團去告有用嗎??
作者: 
Y1999 (秋雨)   
2025-05-02 17:49:00假新聞涉及擾亂社會秩序或是什麼犯罪預告,政府才會出售*出手
作者: 
hayoyo (Liar)   
2025-05-02 17:49:00政府不能造謠 但球團民事應該是有辦法處理的不能抓造謠
作者: 
a5687920 (神奈川第一高手)   
2025-05-02 17:49:00洋基可以告你
這確實是個問題啊,做到什麼程度算網路媒體需要被管?
作者: 
TopGun2 (TopGun2)   
2025-05-02 17:55:00笑死,政府自己就在造謠,誰在抓?
作者: 
vc39 (vc39)   
2025-05-02 17:56:00就不是事實的東西 為什麼要花時間去胡扯?但你標題前面可以加一個如果
作者: ssj1988   2025-05-02 18:00:00
你創一個粉專結果都在豪洨  阿不就唬爛版
作者: 
goury   2025-05-02 18:08:00官員說的不就等於「沒有違法」嗎?用另外管道聯絡平台業者處理。白話文,台灣政府沒法可管(結果立法的問行政的...)
作者: 
young41 (全台最強肌肉男楊四億)   
2025-05-02 18:08:00顏色對了就好說,至於那種顏色我不好說
作者: 
ven7516 (小馬)   
2025-05-02 20:27:00頂五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