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汪附隨組織的聲明
各位看起來感覺如何?
完全沒有想要對盜用或者偷跑版權做道歉,
IP 公司這麼不重視版權跟品質,
但卻能屢屢拿到相關產品的銷售權利,
沒授權品質又差,
這家後台到底是誰,
怎麼這麼硬..
照慣例,要汪汪叫幾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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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yanl ( )》之銘言:
: 最新進展, 都在同串下的回覆中.
: https://www.threads.net/@dverichsu/post/DFuNrVvTnXd
: STANCAVE負責人剛才出面回覆
: 副秘書長您好:
: 我是Stancave的負責人許明翰,關於此次WBCQ的商品授權案,由我代表與悍創簽署,授權
: 方為WBC,授權內容包含中華隊CT標誌,以及球隊相關教練團、選手、啦啦隊等肖像、姓
: 名、背號事宜。並明定授權金與銷售分潤,屬於正式的官方賽事授權合約簽署。
: 以我目前已知的資訊,是由悍創、棒協、WBC授予我司球員相關商品販售權利,授權的範
: 圍限於在WBC官方網站,於台灣時間 2/4 上午六時所公佈的名單,故我司在確定名單後,
: 方於同日中午十二時開放販售,一切授權都與授權方獲得同意方執行。
: 昨日我司在此看到您的提問,您指出「球員尚未同意授權我司下,我司不應開賣球員商品
: 。」,這部分經我了解,因此次我司並非直接與聯盟簽約,而是與WBC方取得授權,球員
: 授權合約部分,是由WBC方與球員溝通,並無需與我司同步資訊。
: 因此,我們收到WBC方表示可以進行球員商品販售,故進行商品販售,這部分是我們會販
: 售的原因。
: 如您認為因球員尚未完成與WBC簽署相關合約,已致WBC方不該通知我司可進行販售,煩請
: 您提問WBC方。因我司獲得的授權來源於WBC方。
: 副秘書長也馬上針對STANCAVE的回覆做出回應
: 你可能要先確認我們ABC的關係,我只管我的球員沒有簽出授權,就在網路上看到球員商
: 品。
: WBC沒有拿到授權就讓你們製作商品,我是該找商品產出的單位,還是所謂授權你的單位
: 。
: 你跟WBC之間的授權,應該跟我們沒直接關係,應該是您去找WBC怎麼可以沒有取得授權就
: 通知你們賣商品才是。
: 我對事不對人,所有的事情都是可以討論的,我的風格你也可以探聽一下。這件事我們跟
: 棒協都有通知好幾天了,完全沒有任何電話回覆,所以我就用我的作法來處理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