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癥結點是這樣
台鋼只是租客 其實其他隊伍或是團體也可以來租 都不用問過你台鋼的意見
市府才是房東 你台鋼要對球場管理有那麼多意見 嫌東嫌西
不然你就來認養澄清湖球場阿 不然找塊地自己蓋球場阿
市府是公家機關 就有公有財產的管理規定跟規則 裡面的管理人員縱使他是約聘也好
他也是跟公務員在執行職務一樣 必須依法依規定阿
規定球場幾點才能開門就是那個時間才能放你進來
規定球場幾點要關門他也是得準時清場鎖門
人家球場管理人員是領市府的薪水 不是你台鋼還是洪一中的薪水
今天是市府給你台鋼面子 所以懲處那些人員 說真的我看不出那些人違反了什麼規定
如果真的去保訓會提申訴搞不好 懲處還可能被撤銷哩
另外有人拿遠雄大巨蛋來比 那樣的邏輯是不正確
遠雄大巨蛋不是市產 要等50年後移交才會變市產
基本上北市府對大巨蛋有監督權但無管理權
你遠雄如果大巨蛋搞到漏水害其他球隊不爽來租 那也是你遠雄自己會虧錢而已
但澄清湖棒球場 沒這個問題 他是高雄市政府財產 賺不賺錢並不重要
講難聽點 放著養蚊子都沒關係 不就是為了台鋼要來用才大費周章花錢高雄市民稅金整修
還要讓原本工作人員增加工作量工時幫你開關門 然後又要被你洪一中嗆 何苦來哉
所以我上篇才說 如果台鋼再抱怨 建議乾脆高雄市府不要再租給台鋼
你真的有誠意你就花錢認養澄清湖球場阿 台鋼不會沒錢吧 不認養還要抱怨人家
真的對高雄市府跟工作人員很不公平阿 人家又不是領你台鋼的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