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韓大戰門票400元賣1200元 警察「釣魚」逮黃牛法官不罰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去年12月亞洲棒球錦標台韓大戰門票被秒殺,棒球迷一票難求
,嚴姓男子上網兜售2張400元的門票,被警察用2400元買下,並將嚴男依違反社維法送辦
,但法官認為,警員以誘捕偵查方式以求人贓俱獲,不是真的想買票進場看球,因此認定
嚴男賣票行為未遂,依法裁定不罰。
亞錦賽台韓棒球去年12月3日至10日開打,開幕戰備受球迷期待,而且比賽地點選在剛落
成的台北大巨蛋,尤其首日上演經典的「台韓大戰」,預售票門票隨即「秒殺」,網路上
隨即出現「黃牛」高價兜售。
判決指出,嚴姓男子在網路兜售台韓大戰「座位11排19號及20號」門票2張,員警巡邏發
現後,與嚴男取得連繫,員警花了2400元買下2張原票價400元的門票後,認定嚴男販售黃
牛票,依違反,訊後依違反社維法「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送辦,可處3日
以下拘留或18000元以下罰鍰。
高雄簡易庭審理時,法官認為,員警以俗稱「釣魚」或「誘捕偵查」方式購買門票,意在
辦案,以求人贓俱獲,伺機逮捕,嚴男賣票的行為不能算是真正完成買賣,應僅視為購買
遊樂票券轉售圖利未遂,但社維法並未處罰未遂犯,因此裁定不罰,可抗告。
https://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4601298
現在也不能用這招抓網路援交阿並不是單純這法官的問題好嗎
黃牛跟販毒不一樣 不罰未遂犯啊 是警察傻了用釣魚的方式抓
作者: qwamnbfgop21 2024-03-08 12:50:00
黃牛有法官當靠山根本不用怕啊
作者: cccmn 2024-03-08 12:51:00
牛牛的勝利
而且我一直覺得棒球卡就可以往上炒 球票卻不行是很奇怪的邏輯 除非能證明當事人是以非法程式取得票券不然我認為本來就不該罰
所以這樣一定要有球迷覺得不爽被坑才能跟警察反映抓人
作者:
Kanojyo (LLer)
2024-03-08 12:55:0012樓大推 為何不統一遵循自由市場法則呢?
作者: carson1997 (cargp) 2024-03-08 12:56:00
犯罪天堂
作者:
suzhou (☂☁☁☁☂)
2024-03-08 12:57:00在台灣連都鼓勵省錢違停了 我們真的很空宏大量的
作者:
fman (fman)
2024-03-08 12:58:00球票和球卡差那麼多怎麼會拿來比,最大差別就是有時效啊
作者: xregion (噗通跳下水~) 2024-03-08 13:01:00
主要是黃牛沒讓政府課到稅,不然政府做莊賭博都合法了
作者:
shark64 (鯊魚Shark)
2024-03-08 13:03:00第一次看到拿球員卡來比票券的XDDD人家有球員卡還有出價格雜誌,票券要不要也每月出一本
作者: yuchun32000 (çƒä¾†å°±æ‰“) 2024-03-08 13:04:00
鬼島法律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矇馬眼) 2024-03-08 13:08:00
要找線民去買 這警察...
作者: cymtrex 2024-03-08 13:08:00
轉賣這回事,覺得要擋的是無盡的機器人掃票,剩下就市場機制沒啥不可
作者:
Vram (Gin)
2024-03-08 13:08:00釣魚執法不是一直都有,為什麼有時可以有時不行?
作者:
tue678 (~*幻風*~)
2024-03-08 13:09:00但根本沒法可抓 只能要球迷真的被騙
作者: dlcro 2024-03-08 13:12:00
啊就真的沒轉賣成功啊
作者:
Nalo (哪樓)
2024-03-08 13:16:00鬼島福利
作者: stanley86300 (Stanley) 2024-03-08 13:21:00
不管啦 都是恐龍法官的錯
“買”黃牛票又不犯法,找個第三人去買然後讓他去報警就好了啊
作者:
arkman (小菜一碟)
2024-03-08 13:40:00所以警察要怎麼做才能抓到黃牛,而且不會冤枉一般轉售票券的民眾?警方沒教?
作者:
tue678 (~*幻風*~)
2024-03-08 13:48:00所以以後抓黃牛 只能靠球迷 警察根本不能去買票 是要問法官要怎麼才能認定這是黃牛
作者:
ggsize123 (ggsizeisbig)
2024-03-08 13:52:00釣魚執法本來就不能 但可以安排線民去買 然後蹲點抓人
作者:
arkman (小菜一碟)
2024-03-08 13:53:00就算不是警察去買,而是找線民、親朋、路人...去買,也是釣魚吧?只是換了魚餌而已。
笑死球員卡的價格 不就是市場決定 有人炒起來價格就起來了 跟出不出雜誌有什麼問題
作者:
arkman (小菜一碟)
2024-03-08 13:58:00東京奧運時,有特別立法要抓黃牛,那時候很想看他們怎麼抓,可惜後來因為疫情,門票沒人搶。
作者:
nosense (loiterer)
2024-03-08 14:09:00房子花四百萬買再賣1200就不會有事
所以警方才會要求立院提案修法 只要有賣+上架行為被抓到就可以判刑 這樣才能抓黃牛
本人於台灣某角落不慎遺失了1200元現金,若有幸拾獲,請您不吝歸還。本人深表感激,並給予重謝。 謝禮:XX門票一張
叫立委去修法啊 動不動就要扯法官亂判 有點基本的概念好嗎
作者:
stifling (我不是瘦子)
2024-03-08 15:04:00鬼島鄉民不意外,不管對不對合不合法先罵就對了
作者: f99999993 (神算小毅) 2024-03-08 15:14:00
法官有料
作者:
woajw (虛心接受死性不改)
2024-03-08 18:16:00智障法官
作者: meloman 2024-03-08 18:41:00
唉
作者:
arkman (小菜一碟)
2024-03-08 21:04:00所以到底要怎樣做才能抓黃牛?沒有專家出來教一下?
啊就沒有罰未遂犯,樓上一堆跳針是怎麼?要罰到全部黃牛就去鼓勵你們區域立委修法,修法成未遂犯也要罰。樓上一堆講法官智障的自己去看一下法條就好 看到底是誰有問題。
不是警察傻 是當時上面交辦要做點什麼應付民怨 只好搞這些 他們也知道釣魚到最後是沒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