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應該修改規章,將外野飛球納入輔助判決

作者: pokerwu (poker)   2023-04-04 12:01:11
先說,我沒有要護航裁判,不過我覺得這種外野犧牲飛球,要靠人類感覺來精準判斷,真
的是有點困難。
以下幾種判決,同樣都是考驗裁判「盯著兩個目標物」,判斷「兩者抵達時間」的先後,
差距可能只有幾毫秒。
Case1:非強迫進壘觸殺
https://imgur.com/tjXX8JD.jpg
這個判決很常見,判別標的為「手套碰觸跑者身體的時間」vs「跑者手或腳碰觸壘包的時
間」,不過兩個目標物距離很接近,有時候幾乎是一個點,相對來說判斷較容易一些。
Case2:強迫進壘封殺
https://imgur.com/xQmk5Q4.jpg
這是最容易受到挑戰判決的項目,判別標的為「球進手套的時間」vs「腳碰觸壘包的時間
」,但球移動的速度比手套更快,兩個目標物的距離又稍遠了一些,判斷更為困難。
Case3:外野犧牲飛球
https://imgur.com/eQLR1JZ.jpg
這就是昨天引發討論的誤判,判別標的與Case2相同,不過一個是「腳離開壘包的時間」
,我個人認為「離開」又比「抵達」更難判斷,而且兩個目標物距離又更遠了,要判斷應
該是極為困難。
比較上面三個Case,就很清楚每種判別的難易度
https://imgur.com/BQUw2iF.jpg
看上面的截圖,尤志欽的眼睛似乎是看向外野的球,壘包上王正棠的腳有沒有離開,我猜
他大概是用餘光看的。
尤志欽的站位是三壘審一般的的標準站位,可是似乎對於判斷外野飛球與三壘跑者就有視
線上的死角,我在想如果能改成下方這種站位,讓兩個目標物的視線方向一致,是不是就
會好一點
https://imgur.com/RKtgDbE.jpg
當然我是以外行的角度去思考,這樣是否能比較好判斷我不確定,但我覺得還是很困難。
https://youtu.be/gV8TQnkSiGA
昨天的轉播畫面是從三壘觀眾席上方的視角,應該是比尤志欽的站位好判斷,37秒開始,
我看了好多遍,我發現我如果不在球進手套的瞬間按「定格」,不管是正常速度還是0.25
倍速,我自己都看不出來,因為我的視線無法同時專注在畫面中的兩個點上,只能用餘光
看另一個點,我猜,球進到手套到王正棠腳離開的時間,大概不到1/10秒吧,大家可以試
試看,如果影片不按暫停,是否能判斷出來。
重點是,這種最難判斷的Case,竟然不能夠輔助判決,而是裁判說了算,這很不合理啊,
我覺得這才是要檢討的重點,「是否要把外野犧牲飛球,納入輔助判決的項目」。
如果規則不變下,外野飛球促請裁決後,任一方對判決有疑義得提出挑戰,或是說裁判不
確定時,自己提出輔助判決,我覺得這才是比較有意義的檢討與改進,不然這次處理了尤
志欽,下次又遇到這種Case時,你能保證其他裁判都是鷹眼嗎,修改規章,讓未來的比賽
更公平,這才是有意義的檢討與改進。
作者: www6412 (Of-course)   2023-04-04 12:02:00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23-04-04 12:05:00
乾脆 外野帶打點的高飛犧牲打強制列入必須重播輔助判決
作者: ericinttu   2023-04-04 12:05:00
你標的正確視角 不是人站得近 視覺上就比較近好判斷
作者: Peter911 (彼得玖壹壹)   2023-04-04 12:06:00
加入輔助判決是一回事 尤裁判很爛是另一回事
作者: shukashu0816 (shukashu)   2023-04-04 12:06:00
作者: hungpeisheng (胖胖)   2023-04-04 12:07:00
他自己都不確定,還要判未得分才是問題
作者: lionpass (蟲)   2023-04-04 12:07:00
繼續圓夢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23-04-04 12:07:00
當事裁判就算換成最資深的蘇建文 也不見得不會出問題吧
作者: stilu (Baseball Soul!!)   2023-04-04 12:17:00
這篇應該是指兩個判斷點的距離+角度,角度感覺更重要
作者: maxLOVEmimi (touch Me!!)   2023-04-04 12:22:00
推 要修改規章才有效 不然懲處之後 老問題還是會一再發生
作者: wbw (wbw)   2023-04-04 12:34:00
你說的站位我也覺得比較恰當
作者: de606430 (光明)   2023-04-04 12:39:00
推 這個難度很高 用輔助判決很適合
作者: crusaders811 (沒事在低調個鳥啊)   2023-04-04 12:40:00
人都會犯錯,現在人又不夠,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用科學方式來減少犯錯的機率,比賽的公平與正確性,遠比比賽時間跟裁判尊嚴更重要,為了縮短比賽時間,結果這個不能挑戰那個不能挑戰,一場省沒幾分鐘,然後像昨天一次離譜誤判就賠上整個聯盟的公正性嚴重多了
作者: kyo06 (直到世界末日.....)   2023-04-04 12:45:00
縮短比賽時間根本不該從挑戰限制,看看人家大聯盟怎麼幹的今年這種節奏還會怕你挑戰浪費多少時間嗎
作者: kaube (轉眼之間)   2023-04-04 12:48:00
這次的重點是裁判明知道這不能挑戰,他還是草率的做判決
作者: straggler7 (straggler)   2023-04-04 12:49:00
即使重播我也要格放才能確定 何況是裁判一瞬間判斷
作者: ander03527 (ander6731)   2023-04-04 12:50:00
跑者是靜態啟動 提前離壘的機率根本非常小 加上判斷又非常困難 理論上這種除非非常明顯 不然根本不該判這才是讓球員最生氣的 平常誤判人之常情 但這種違反常理的刻意判決才會讓范國宸說重話質疑公信力
作者: lml99 ( )   2023-04-04 12:51:00
推,裁判人力不夠素質不夠要公信力就從只能挑戰下手,最重要就是挑戰成功不扣次數,再來就是挑戰項目
作者: wwwjr (飛天小傑)   2023-04-04 12:54:00
推 如果可以列入挑戰的項目較合適,畢竟是有難度的判決
作者: st11235 (st11235)   2023-04-04 12:55:00
感覺這顆是強勁平飛球他來不及跑到一直線的位置看
作者: yccm (又是這個問題)   2023-04-04 12:56:00
蠻合理的推論,不知道能不能輔助判決的標準到底怎麼訂的
作者: roberttony (Helianthus)   2023-04-04 13:07:00
等等 站一直線這又不是什麼新知識了,是尤志欽亂站位好嗎亂站位當然沒辦法同時看外野飛球跟跑者有沒有提前啊
作者: yurian   2023-04-04 13:08:00
就讓裁判可以自己討論自己看不就好
作者: skvis (乳房觀察家)   2023-04-04 13:23:00
告訴你一個秘密 刺殺的話裁判一般是聽跟看同時 眼睛盯壘包耳朵聽手套
作者: pttsux (薩克斯)   2023-04-04 13:24:00
如果昨天能夠挑戰,爭議就不會這麼大,的確是很值得討論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23-04-04 13:29:00
現在球場環境音太多, 單純用耳朵聽手套聲可能還會被聲音蓋掉被其他聲音蓋掉, 除非夠接近接球者那這樣是不是要恢復左右外線審?左右線審才對右外野手接球時右線審能聽到接球聲, 也能看三壘跑者是否在接球聲出來之前就提前離壘但例行賽幾乎沒配置左右線審, 所以最後還是得靠現場的攝影機來回看了
作者: yurian   2023-04-04 13:36:00
意思是裁判如果不確定 有人抗議(不是一定要納入挑戰) 他們可以小組會議決定要不要看一下 限時兩分內之類的如果很確定(全部裁判都同意不需要看影片確認) 就自己擔這個責任這個年代了 也不用等小房間看 裁判小組會議時就可以先看大螢幕重播看看是不是要進一步確認當然要等裁判決定後 再能夠執行挑戰權這可以領隊會議再去商量但就是讓裁判能有更多科技的支援裁判和球隊兩方的爭議自然會減少雖然nba裁判很……但至少最後幾分鐘(以棒球來說就是關鍵判決) 裁判可以自己去看影片決定判決
作者: crusaders811 (沒事在低調個鳥啊)   2023-04-04 13:42:00
這個case球在右外野三壘跑者是直接面對看得到,又不是左外野背對著可能要靠壘指,敢做這種類似推翻的判決要有百分百的把握
作者: lml99 ( )   2023-04-04 13:42:00
年代真的不一樣了,人本來就會出錯,你罵的再凶也改變不了,要就只能用科技支援,像足球越位也是挑戰成功不扣次數是最重要的,你誤判為什麼要減少我的權益,誤判兩次你再瞎機巴判我也束手無策?
作者: daniel0203   2023-04-04 13:47:00
說法正確 接到當下 轉過來看跑者 可能只過了0.1秒 但跑者可能已經離壘
作者: casko (^(oo)^)   2023-04-04 13:58:00
人眼本來就不可靠,裁判偶爾失誤難免,現在搞得好像戰犯一樣,以後全部用鷹眼輔助好了
作者: yurian   2023-04-04 13:59:00
法官也會看各種證據才做判決吧一直覺得裁判一定要用肉眼去判斷 不然沒尊嚴的 才是問題點
作者: QQ101   2023-04-04 14:01:00
應該修改規章 淘汰不適任裁判才對 讓他們去送熊貓
作者: whaleswin16 (快攻才是王道)   2023-04-04 14:09:00
納入挑戰項目爭議就不會這麼大
作者: abc33211 (大蕃薯)   2023-04-04 14:44:00
case2是聽球+眼睛看腳case3真的是靠腰爛的站位
作者: nanakodubao (那某人)   2023-04-04 14:48:00
這篇真的合理多了
作者: sfw0199 (100分)   2023-04-04 14:53:00
促請裁決的應該要能挑戰 不然不就可以隨便誤判都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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