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台灣應該來個吳智煥條款了吧

作者: brandon0415 (~~永無只盡~~)   2022-12-30 15:44:51
※ 引述《suchungzen52 (輔大鋒哥)》之銘言:
: 之前2018亞運 韓國的吳智煥疑似靠關係選進代表隊
: 而且他前一年還選擇不報考替代役 因此讓這件事產生更大的爭議
: 在這次事件之後 警察廳直接提早宣布解散
: 而這次張育成申為列管球員
: 但極高的機率不參賽這次的WBC
: 我們是不是也該來檢討一下這個制度了
: 把補充役的資格限縮成只有一級賽事像是wbc打進8強 P12進4強才可拿到補充役資格
: 不然現在一堆旅外球員都靠著小比賽拿到補充役資格 之後所有比賽都直接裝死 真的吃相有
: 另外我也想噴那些組訓單位
: 只敢徵召中職的旅外的屁都不敢放一聲
: 像之前蘇智傑 鄭凱文 郭嚴文等人因為列管問題就直接被你們叫去打亞運 世大運
: 結果現在層級更高的比賽 確不敢硬起來
: 中職的球員就不是人就對了 只有旅外的才可以當人對待嗎
: 有本事就殺雞儆猴 列管不願被徵召的直接叫回去當兵
: 不然就把條款改嚴格一點 只讓一群人爽 然後其他人都在擔死缺
:
作者: Puye (PUYE)   2022-12-30 16:00:00
沒發作確實能打 但這種需要跳躍的運動通常會避免 因為脊椎沾黏會失去緩衝的能力 每個人的病況不同 有些只能彎腰過活
作者: amsmsk (449)   2022-12-30 18:24:00
我有個同梯有但是被叫來當 新訓跑單戰發作就驗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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