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n_zjTR3k0A
Can The Average Baseball Fan Hit An MLB Pitcher?
我英文很爛,所以附上原標題在上面,標題的部分翻譯得不好請見諒...
之前蠻喜歡看Trevor Bauer投球的,很可惜居然發生了這樣的事情。
不過Trevor Bauer這樣的人感覺上即便不在賽場上,也能夠找到樂子,看他的影片
到處找大學生高中生還有素人來打(ㄋㄩㄝˋ)球(ㄘㄞˋ),好像也玩得很開心(也是
因為之前賺很多啦,畢竟是前聯盟明星巨投肯定不缺錢....)。
撇開案子的爭議不談,他的影片有些也蠻有趣的,也讓人很欣賞他這種「既然沒了
打棒球的工作,那就讓打棒球回到生活當中,依然讓生活充滿棒球。」
*個人感想:我還是覺得既然檢察官已經作出不起訴處分(代表檢察官找不到可以控訴他
的證據,美國我不熟,但在台灣來講就是連給法官判無罪都不需要,等於檢察官也覺得
你沒犯罪),大聯盟要以「觀感不佳」作出懲處是沒什麼,但不應該罰這麼重,畢竟大聯
盟是一個「職業運動機構」,卻對一個非自己領域(一般刑案)的事件作出比明明就是自己
領域(太鼓人)事件還要重的處罰,實在是說不過去。
如果MLB認為自己對球員的處罰,於社會上來說具有教育跟示範意義,那麼針對Bauer的
重罰,到底是給社會,示範「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還是示範「不管國家司法機關、
自己逕行有罪推定」,又或者是在示範什麼叫做「對棒球聯盟來說,球員形象不佳比
在冠軍賽作弊還要嚴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