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60人名單 和 名單外秒簽回 差別在哪?

作者: caesarliu ( )   2021-12-30 17:22:17
※ 引述《youngluke (luke)》之銘言:
: ◎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規章[第8章第10條] 契約保留球員人數限制最多60人,會長於接獲
: 所有球團通知經審核後即公布之,球團應與契約保留球員進行合約之洽談。
: 60人名單外的球員
: 其他球團可以自由接觸 談妥了就可以直接轉隊
: 爪爪這次的操作是
: 60人名單公布的隔天 就宣布兩個名單外的球員直接簽回 別人就又無法自由接觸
: 幾乎同時就變回和在60人內差不多的狀態
: 我覺得爪很有良心了 這次還留了一天給別人操作
: 那如果動作快一點
: 名單爆出來15分鐘我就跟名單外球員談好簽回的約?
: 只要別人不要15分鐘內直接送一個大合約出來攔截就好
: 或是直接在送名單之前 我就跟名單外球員簽好了
: 等名單一公布我就順便公布哪些人我已經簽回了?
: 看起來是不是沒啥問題
: 要求幾個菜鳥談個新約應該很好打點吧? 搞不好配合的直接加薪
: 這樣只要球團想保 小咖在不在60人是不是沒啥差別?
你這個問題的重點是球員要不要簽吧?
王勝偉林智勝有秒簽回嗎?
你可以當下拒絕兄弟的合約然後等別人跟你接洽,
但風險就在於會不會到最後兩頭空啊!
而且小咖球員本來就沒有什麼空間或立場,這不是很現實的問題嗎?
弄到會被擺在60人名單外的,原球團願意跟你簽約基本上就很感激了吧!
除非訂一個要幾天後才能簽約的制度啦,但我覺得跟現在的狀況不會差太多。
作者: otz870705 (傑多我嫁)   2021-12-30 17:26:00
相反的 這跟原本的60人就一樣啊 跟唐是完全不同的case
作者: shifa (西法)   2021-12-30 17:37:00
秒簽回可能的問題不在於球員要不要簽回,而是球團可以藉由跟球員有默契的方式規避60人名單限制,甚至可能有降薪不受限制的情況。
作者: rick770423 (逆呵呵)   2021-12-30 17:39:00
可是如果有其他球隊要的話球員為什麼要吞下這個默契?
作者: shifa (西法)   2021-12-30 17:41:00
極端情況下,今天某隊可能有80人,球隊可以藉由這方式留住60+20名球員,其中+20還有可能降薪超過30%。這種操作跟當初設計60人名單的立意有落差。之前偽全龍擴編選秀也是有一點這種味道,只差在當時是用球員提出的FA去閃擴編名單,但最終目的一樣是要擴張名單但論到默契玩法,其實用什麼制度也都沒辦法擋唐的case在於聯盟第一次回覆會讓球隊把複數年約球員放在名單外的做法成為規則下認同的名單擴張手段
作者: dogville (犬村)   2021-12-30 17:52:00
60外雙方都還是有風險 目前還沒有人這樣玩吧球員沒有降薪限制的保護 球團也有被截走沒補償的風險
作者: starxls ((〞︶〝*))   2021-12-30 17:54:00
立意是什麼?你不想被母隊扣薪就去找其他隊自由談阿
作者: youngluke (luke)   2021-12-30 17:55:00
實際來說 我大可以找肯配合的丟出60人外然後高速重簽
作者: starxls ((〞︶〝*))   2021-12-30 17:55:00
秒簽回是完全沒問題的 又沒有規定母隊不能簽回
作者: shifa (西法)   2021-12-30 17:56:00
討論這個題目要先釐清要討論的是制度設計還是實施風險。原本那一篇比較接近制度設計,這一篇比較像是實施風險。一般來說這種制度可以搭配接觸期,但遇到兩邊都有默契的狀況,就算有接觸期也只是過個程序而已
作者: starxls ((〞︶〝*))   2021-12-30 17:56:00
笑死 你錢砸下去 我不信每個名單外的都會對母隊忠誠啦
作者: youngluke (luke)   2021-12-30 17:57:00
這種制度要搭配讓渡的 不是接觸期這種默契搓掉就好的
作者: starxls ((〞︶〝*))   2021-12-30 17:57:00
你真這麼喜歡名單外的某球員 就在公布後馬上接觸開高價
作者: dickenst35 (阿煒)   2021-12-30 18:06:00
個人覺得最多加個3-5天的讓渡期就夠了,說真的目前保護60人名單夠用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