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llli (yuan)
2021-11-01 15:43:1416:23補充
感謝版友HSyiee專業提供
https://i.imgur.com/F5ZPzee.jpg
8/31以前解約球員, 其他球隊可以任意接觸
泰迪王, 來吧來吧!
這樣的話,是泰迪不爽喵喵給薪太低才出來放風聲的嗎?
除非像選秀那樣規定,同一年不得與其他球隊簽約不然這個優先議約權的拘束力真得不大
作者: BJshow 2021-11-01 15:49:00
這個很簡單解套吧 之前不就有案例了
作者: BJshow 2021-11-01 15:50:00
伍鐸?
作者:
Arodz (鎖一點螺絲...)
2021-11-01 15:51:00要隔離有差吧 3月才換隊 不就等於4月中或底才能上場
作者:
inb (..................)
2021-11-01 15:51:00如果簽3個月到期不續約算中途解約?
作者: double5915 2021-11-01 15:51:00
伍鐸當初不是就已讀不回然後加盟邦邦嘛
作者: besta326 (Ptsn) 2021-11-01 15:52:00
所以不是中信違規接觸,那就是那篇抬價文放假消息囉?
作者:
SC30mvp (leolee11wooooo)
2021-11-01 15:52:00爪到底有沒有接觸官方也沒消息(應該也不會有消息也可能是泰迪經紀人不知道中職規則隨便抓一隊出來抬價?
作者:
starxls ((〞︶〝*))
2021-11-01 15:54:00當初邦邦挖伍鐸 你真的相信他3月才接觸喔?
作者: BJshow 2021-11-01 15:54:00
就已讀不回就好
你找經紀人談要怎麼抓違規 他手下又不是只有一個人 這樣先講好哪有差==
作者:
starxls ((〞︶〝*))
2021-11-01 15:55:00當然是不能說的秘密阿 就看值不值得你等超過228再確定
就算是經紀公司抬價也是合理,泰迪離台前那鬼神成績,經紀人不抬價才失職吧
明年布雷克跟泰迪,經紀人一定會抬價的,就跟保拉一樣,要留人就得乖乖端出肥約出來
作者:
starxls ((〞︶〝*))
2021-11-01 15:58:00伍鐸當初三月初就簽 兩三天就能談好喔 真厲害XD
這是抬價的新聞吧,寶拉簽約前也是一直有韓職有興趣的新聞
作者: BJshow 2021-11-01 16:01:00
其實這條早該砍了
作者:
gadoma (批幣都被鬼咬走了@@)
2021-11-01 16:01:00阿反正就明年三月再簽約就好,只要球員不怕求團臨時抽手
抬價?但照規定是不能接觸寫出來後喵喵可以要聯盟介入吧?
經紀人敢抬價,也是球員本身夠強,不加價別隊自然有人肯買單,合理的商業行為
作者:
gadoma (批幣都被鬼咬走了@@)
2021-11-01 16:02:00介入什麼,中信說我沒有你能拿報導說他有喔XD
人家會一致跟你說沒有..然後聯盟也不能怎樣..結案
作者:
starxls ((〞︶〝*))
2021-11-01 16:03:00聯盟要怎麼介入 打死說沒接觸你也沒皮條 又不是檢調
作者: besta326 (Ptsn) 2021-11-01 16:04:00
介入?經紀人最大耶
重點是這條有沒有罰則?比方說罰選秀權之類的 沒有的話那也沒意思
還介入耶,是要走回頭路嗎?要不要乾脆限制只能最高薪每月2萬鎂?
作者:
starxls ((〞︶〝*))
2021-11-01 16:04:00這條真的就是沒想清楚 後續要持續滾動的條文 這很台灣
再加上大醫生,你要兩人全留,一年大概要準備80-100萬鎂
作者: besta326 (Ptsn) 2021-11-01 16:07:00
介入就是把攤子打翻 誰都不要買 經紀人說掰掰~
除非喵喵派人跟監,不然這個優先議約權是沒什麼拘束力
作者: BJshow 2021-11-01 16:08:00
假如想保障小球隊這條應該被改成7月以後 但這是走回頭路這條還是砍了好。
不管對誰有利,覺得這個優先早該廢了更何況泰迪現在無約狀態
作者:
HanaIro (花開物語)
2021-11-01 16:09:00學伍鐸已讀不回,也拿他沒皮條
喵要想留住大醫生跟泰迪,還是請泰安回去找羅董多搬點預算來比較實際
作者:
HSyiee (天大地大台蚵大)
2021-11-01 16:13:00作者: besta326 (Ptsn) 2021-11-01 16:13:00
中信也要想辦法強攻巨蛋 才有這口袋可以付得起泰迪加入之後的月薪費用
作者:
HSyiee (天大地大台蚵大)
2021-11-01 16:14:00優先議約的條件早就改過了
作者: ohfae0728 (SitDownPlease) 2021-11-01 16:14:00
已讀不回 不讀不回 有違反規章嗎?沒有吧...
作者:
bxxl (bool)
2021-11-01 16:14:00早就改掉了 洋將大限前離開的沒有優先預約權
作者: damen0808 2021-11-01 16:17:00
照64樓的新聞,現在還在中職的洋將才受到優先議約權的限制吧
作者: jvc3137 (abcd) 2021-11-01 16:20:00
如果改了還貼舊的 duck不必
作者:
ts1993 (komi1111)
2021-11-01 16:34:00改了
作者:
Luxyboy (拉克斯男孩)
2021-11-01 16:53:00個人建議既然有了後面補充 把前面結論刪掉比較好 省得又有人引戰
作者:
shifa (西法)
2021-11-01 16:55:00是說聯盟公開的文件有寫到這一塊嗎?在官網下載的棒球規則裡面好像沒寫到?
作者:
louis0724 (louis0724)
2021-11-01 16:56:00發這種新聞抬價就是登高一呼 五隊都會接受到阿有興趣的自然就會提出報價 就算沒有 給統一壓力也行
作者:
bxxl (bool)
2021-11-01 17:01:00最新版的資訊應該放最前面吧,或至少第一點之內.別讓人看了一長串發現整個討論前提都被改掉了
作者:
acergame5 (acergame5)
2021-11-01 17:32:00有什麼用 人家偷偷談就好啦 錢才是重點
作者:
mooto (退出會比較好, 就退出)
2021-11-01 17:42:00這規定有跟沒有一樣,搞暗盤你怎麼抓,如果是經記人放話,又怎麼證實?
作者:
cmyang (爆笑貢丸湯)
2021-11-01 18:49:00優先議約根本廢物條文,跟進報價享簽約權才是正解。假設中信想用100萬搶,我可以私底下接觸,你怎麼判斷?或者是不招球員,直接媒體放話100萬,算不算議約? 所以修正是正確的,但是限過831,其實也等於沒限!
作者:
caesarh (我不行了)
2021-11-01 19:41:00爪不能主動接觸 但經紀人可以偷偷詢問爪啊
作者: NK20000 2021-11-01 20:48:00
現在哪還有優先議約權啦,已讀不回的不就告訴你了嗎X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