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禁40場、罰48萬…酒駕超標太多 獅隊開鍘楊家維
聯合報 / 記者陳宛晶/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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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職棒統一7-ELEVEn獅隊球員楊家維(中)4日上午駕駛自小客車在台南市永康區發生
交通事故,因酒測值超標被帶回警局調查。
統一獅隊楊家維今天早上發生酒駕事件,聯盟將依今年甫修正的規章酒駕新制處分,聯盟
表示,根據目前掌握的狀況,楊家維將至少面臨禁賽40場、罰款48萬以上,最重也可能遭
到開除;統一獅隊球團則先一步確定開鍘。
獅隊發表聲明表示,「統一獅選手楊家維休假期間,發生開車肇事,經酒測後超標甚多,
情節重大,酒駕肇事行為已嚴重違反球隊憲章規定及職業棒球選手契約精神,球團將予以
開除。」
聯盟今天也公布4月球團代表會議針對酒駕定調的細則,根據「球團隊職員違規懲處規定
」第5條新增內容,球團隊職員違反酒駕相關法規,根據酒精濃度有不同標準判罰,依據
標準如下:
─、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15mg/1(含)至0.25mg/1之間(或相當之血液酒精濃度高過
0.03%至0.05%),處禁賽10場、罰款12萬元。
二、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15mg/1(含)至0.25mg/1之間(或相當之血液酒精濃度高過
0.03%至0.05%),且有人受傷—處禁賽20場、罰款24萬元。若有人重傷或死亡,視情節另
加重懲處。
三、不能安全駕駛或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25mg/1(含)以上(或相當之血液酒精濃度高過
0.05%)還駕車—處禁賽20、罰款24萬元處分。
四、不能安全駕駛或吐氣酒精濃度超逼025mg/1(含)以上(或相當之血液酒精濃度高過
0.05%)還駕車,並有人受傷處禁賽40場、罰款48萬元處分。若有人重傷或死亡,視情節
另加重懲處。
五、拒檢(測)罰禁賽15場、罰款18萬元處分。
聯盟表示,統一獅球員楊家維酒駕事件,聯盟將依今年甫修正的規章酒駕新制規定,針對
目前掌握楊家維的情節,依新制規定至少處以禁賽40場、罰款48萬元以上之處分,並視情
節得加重處分,最重面臨開除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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