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yanl ( )
2021-04-03 12:53:52※ 引述《saxophone688 (saxophone688)》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子的 ~
: 昨天幾近滿場的球迷,球賽熱血的進行中,有球迷拿起手機拍攝場內球員,開心的捕捉場
: 內的景像,留下這珍貴的紀念。
: 就在此時,對,不要懷疑,跑來一個外野工作人員嚷嚷著:球場不能錄影,因為MOMO TV
: 有規定,請你刪除手機的影像。
: 想請問總版各位大大,這是什麼新規定,是否有全台或全場同步執行,亦或是工作人員個
: 人特定的阻擾行為,真是讓人摸不著頭緒。
那個規定不知道民國幾年設的了
印象中從2003還04我拿Minolta X21小相機開始在球場亂拍時就有了,
還有規定就是規定, 沒在分你是拍球員還是拍啦啦隊的.
多年來的實務上, 攝影的部分是針對DV或是其他更大的傢伙.
(就是所有看起來像是"攝影機"的傢伙)
有親眼目睹過拿DV(Sony FDR-AX40)拍啦啦隊被禁止的,
但是周圍所有相機包括那位被禁止的仁兄自己的相機(具錄影功能)都沒事.
鏡頭的部分300mm的規定實務上也只針對兩公斤級(300/2.8或以上)的鏡頭在抓,
各種公斤級的(300變焦甚至400變焦)不被檢舉又遇到認真模式的場務的話都沒事.
喔對了, 這個規定是只針對"實體焦距".
一樣是有親眼目睹過, 冬盟(這是CPBL主導並使用相同規定的)時,
有日本來的粉絲拿著400/2.8拍攝球員被禁止.
不看好這個規定會作修改.
他就跟邦邦最愛的"球團保有變更及最終解釋之權利一樣",
是一個有寫就贏一半的霸王條款, 沒事時都是你好我好大家方便win win,
有事或我想搞你時就拿出來說我規定本來就有寫, 我說了算.
作者: ericlai (xxx) 2021-04-03 14:18:00
記得2006開始 那一兩年只要拍球員 一定有人來看你的鏡頭我是覺得 不擋人 需要時候再拿出來拍 應該還好規定就那樣 很難改 但是人會找到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