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願意頻繁進場的球迷有經歷過假球案嗎?

作者: whalespirit (鯨魂)   2021-03-26 09:12:07
噓 williebom: 紅明顯,6隊變4隊比賽更精彩明明就是當時的體委會主委03/26 09:00
→ williebom: 戴遐齡說的,我還記得大家要究責棒球為什麼開倒車,她03/26 09:00
→ williebom: 出來講這個被砲轟。中信鯨解散到底為什麼可以連結到洪03/26 09:00
→ williebom: 瑞河身上?03/26 09:00
"中信鯨解散到底為什麼可以連結到洪瑞河身上?"
以下是一則2009年黑象事件後的新聞:
去年季末,中信鯨隊面臨涉賭案的巨大衝擊,中職各隊並未伸出援手,導致鯨隊心灰意冷
宣布解散,不過才1年,輪到當時拒絕「幫忙」的其中之一象隊,陷入與鯨隊相同的困境
,令不少球團幹部對「生命共同體」這幾個字很有感觸。
象隊日前提議,年度選秀會是否多給一點名額,其他3隊的領隊暫時不置可否,底下卻有
不少幹部「很有意見」,普遍的看法是:「現在他(洪瑞河)要大家幫忙,難道他忘記,
去年是怎樣不幫羅董(鯨隊董事長羅聯福)的?」
2007年季末,鯨隊再爆職棒簽賭案,折損紀俊麟、鄭昌明、曾漢州、陳健偉、黃貴裕等主
力球員,勉強撐完2008年球季後,羅聯福提議優先吸收謝佳賢、周思齊、詹智堯、郭銘仁
等至少4位球員,再與各隊參加共同選秀,使鯨隊有再玩下去的對抗能力。
當時也曾召開領隊會議,決議堅持米迪亞暴龍的球員必須放入特案選秀,洪瑞河是不同意
鯨隊優先補強的領隊之一,「在此之前,羅董先找兄弟談合併,又提B段班3隊併成1隊,
都被拒絕!我沒亂講,這些都有見報的。」一位球團幹部回憶道。
作者: williebom (回憶...洗刷不掉...)   2020-03-26 09:00:00
紅明顯,6隊變4隊比賽更精彩明明就是當時的體委會主委戴遐齡說的,我還記得大家要究責棒球為什麼開倒車,她出來講這個被砲轟。中信鯨解散到底為什麼可以連結到洪瑞河身上?
作者: sinny (今年不太一樣^^)   2021-03-26 09:15:00
跟當初龍隊找好遠雄接手 然後萬惡的領隊會議卻要求加盟金一樣 洪家兄弟真的噁心 自己出事的時候才要別人幫忙
作者: bxxl (bool)   2021-03-26 09:24:00
不是,鯨找兄弟合併或b段班合併結果都一樣是減隊啊
作者: giexzcvb ( )   2021-03-26 09:26:00
沒錯 所以當年我從象迷轉成熊迷到現在恐怖情吱就是洪的嘴臉太讓人噁心
作者: erichsu81 (hsueric)   2021-03-26 09:44:00
知足野球啦
作者: KIKUSUI (KIKUSUI)   2021-03-26 10:22:00
就是噁心
作者: beoneg (預感)   2021-03-26 10:28:00
人前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做人做事真的不要太絕情,很快報應就來了
作者: smallb (老逼)   2021-03-26 10:56:00
洪家兄弟就噁心阿
作者: ixnine920 (親愛的喬德)   2021-03-26 11:24:00
就事論事,人家沒義務一定要跟你併,讓你先挑~按照只要沒有積極幫助鯨隊脫困就算幫兇的邏輯,鯨迷沒有買到場場滿場,是不是也間接促成鯨隊解散?
作者: flypig7882 (瘋狂阿柏)   2021-03-26 11:28:00
那09象出事 洪要求多選就很可議了 別人不行 你就行?有趣的點是 事後看10年兄弟也奪冠了
作者: williebom (回憶...洗刷不掉...)   2021-03-26 11:39:00
根本兩碼子事,洪瑞河嘴臉難看跟什麼東西都潑到他身上是一樣的嗎?領隊會議什麼時候是一個領隊決定所有事情?要嫌他這個人反覆嘴臉難看我沒意見啊,這個大家都知道啊。問題是一堆不是他的錯的都丟他身上,這是什麼奇怪的連結?要說是誰害中信鯨收掉?就是你們那些不進場的鯨迷,不是別人。
作者: senrenbanka (千恋*万花)   2021-03-26 12:14:00
顏色正確又有人要護航了 顆顆
作者: bxxl (bool)   2021-03-26 12:33:00
我覺得沒啥問題啊,爭取自己權益跟捍衛體制都是正常的他可以爭取,別人那時就可以捍衛體制拒絕他,這樣才合理
作者: audy112 (阿羅哈您好)   2021-03-26 13:03:00
洪家哈哈哈
作者: tue678 (~*幻風*~)   2021-03-26 14:29:00
要求加盟金合理啊 國外聯盟不也是這樣 又不是說是沒收不還你 就是當訂金而已味全回歸 不也繳了一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