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洋將管理採高道德標準 身份照會過關不一定能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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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8年Lamigo桃猿洋投捍力克(Luke Heimlic)到最近富邦悍將納飛猛(Yamaico
Navarro),前者已經來台,後者也已正式簽約,但最後都被中華聯盟以規章外籍球員管理
辦法第94條「影響職棒健康形象之不正行為」,否決登錄申請。
洋將來台之前,球團必須先取得聯盟推薦函,才能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中職與美、日
、韓職棒都有簽訂協議,會先針對球團提出的洋將進行身份照會,了解是否還有合約所屬
,是否有禁賽前科,或禁賽是否已期滿,確定沒有問題,才會發出推薦函。
事實上,身份照會並不是聯盟單方面進行,球團必須同步進行。納飛猛2次持有槍械都不
起訴,中職進行身份照會時不會有問題,但球團簽約之前,不可能不知道這些事,能不能
通過規章第94條,必須先想清楚。當年捍力克被聯盟否決後,富邦以「支持聯盟的決定」
回應,如今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也只能支持到底。(王覺一/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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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將辦工作證要先拿到聯盟推薦函,感覺聯盟就是照會上面那些事情吧?
合約所屬+禁賽是不是期滿的樣子?
之前聽說可以去獨盟罰禁賽的?不過很多在大聯盟體系被禁賽的,都直接
跑去打中南美洲的聯盟,感覺中南美那邊不管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