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請會長推動明確標準

作者: joulin (joulin)   2021-02-23 23:33:48
我知道會長可能會看PTT 因此想來對會長提問
昨天我就發了一篇文 說怎樣決定都好
只是 標準要一致 不然會被看笑話
今天很高興看到聯盟給了一個答案-不予錄用
這很好 至少勇敢做決定
但為何不更勇敢一點?
明確說出到底是因為哪一點不錄用?
看看中職會長說的話
會長蔡其昌在會議後表示,開會討論不同意登錄,「謝謝富邦,經過剛剛討論,接受聯盟
建議,這位洋將是否涉及司法問題,尊重每個案件司法判決,看完都是不起訴,但站在聯
盟角度,台灣職棒經歷過這麼多風雨,我們對於選手聘任要求,對於我這會長,要採取標
準,根據聯盟規章規定,對於行為不正有爭議情況,為維繫聯盟整體,我們要採取嚴格標
準,確定不登錄。」
又是一個模糊的回答
為了聯盟的形象
請問 他是因為哪一個事件 會損害聯盟形象?
酒駕? 子彈? 非法持槍? 請講清楚
另外,
新官上任三把火
該是時候把聯盟的規章訂清楚
該是把標準明確的時候了
為何對國外的球員可以這麼嚴格
對一個沒有前科 沒有被起訴過的球員 引用聯盟規章第94條
來拒絕他的錄用
========================================
註一
第17章 外國籍(職)球員管理辦法
第94條 【不正行為】外國籍隊職員凡曾有犯罪、重大違紀、賭博、鬥毆、
或其他影響職棒健康形象之不正行為者,經聯盟查證屬實,
球團必須立即停止聘僱。
註二
第5條:球團隊職員若有賭博、鬥毆、酗酒、或其它影響職業棒球形象之不正行為,
或對外發表影響聯盟及球團形象之不當言論,經聯盟查證屬實者
由聯盟視情節輕重
處球團及該不正行為或不當言論之隊職員罰款1至10萬元、禁賽1至10場
如有犯罪、重大違紀、或涉及與球賽有關之賭博行為,得加重處罰
最重處以永不得參與聯盟比賽。球團涉及聯盟球賽賭博,處球團罰款1億元
==============================================
口口聲聲說 中職經歷過很多風風雨雨 能回到現在的景象不簡單
大家要好好守護
那為何只對國外球員嚴格
本土球員就沒有健康形象問題?
國外球員因為形象問題 就能開除 就能禁用
國內球員的標準訂在哪呢?
還是除非賭博打假球 不然國內只要禁賽或者罰款就好?
本土球員人數佔了90%以上 他們不需要受到這麼嚴格的標準
難道會長您 就不擔心本土球員的不良行為 重創聯盟形象嗎?
不怕球員的行為帶壞社會風氣嗎?
標準不能這麼滾動 不該因人而異
約跑的 婚外情的要不要開除? 這沒有嚴重形象問題嗎?
小朋友都會來看球 他們會學嗎?
好啦 你說通姦都已經除罪化了 這些根本沒什麼
那好 酒駕呢?
台灣政府一再強調酒駕零容忍
網路上的風向也是零容忍 甚至認為酒駕根本就蓄意無差別攻擊式地殺人
在整個社會氛圍都強烈譴責以及不恥酒駕行為時
聯盟還能容忍球員發生酒駕嗎?
為了聯盟的形象著想 不用開除有這樣行為的球員?
若聯盟得以容忍 那如何跟著政府框正社會上還是持續發生的酒駕行為?
如何替這個社會帶來正面的示範 如何維持聯盟良好的健康形象??
會長 您不好好想想嗎?
您今天可是說了一句話
"對於行為不正有爭議情況,為維繫聯盟整體,我們要採取嚴格標準"
這標準只該針對外籍球員嗎?
國內球員才是更多社會學習的榜樣 才是聯盟更明顯且重要的形象代表
不是嗎?
作者: lionqaz (南梁陳慶之)   2021-02-23 23:38:00
因為會長不同。法官不同 同類型案件 判出的刑期都不同。郭阜林 前任會長已經裁定 而且處罰過了。
作者: s55510407   2021-02-23 23:46:00
等下一個弄不好搞到人家玻璃心想解散誰負責
作者: sexlarry (笨老闆)   2021-02-23 23:46:00
新官上任三把火。本來覺得蔡會長算蠻有觀念的。這個處理真的有討論的地方,在他們國家 槍本來就是可以申請擁有,對我們台灣來說確實比較難以接受
作者: lionqaz (南梁陳慶之)   2021-02-23 23:51:00
只能說 這任有自己的認定標準。
作者: Aatrox (the Darkin Blade)   2021-02-23 23:51:00
說實在話吵這個蠻無聊的
作者: yuran (米還有)   2021-02-23 23:52:00
訂太明確就不方便滾動了 是要說幾次
作者: sexlarry (笨老闆)   2021-02-23 23:54:00
可惜了,本來想看看他能在台灣打出怎麼樣的成績
作者: joulin (joulin)   2021-02-23 23:55:00
我是覺得這樣處裡沒什麼對錯啦 只是標準要訂下去
作者: bxxl (bool)   2021-02-23 23:56:00
很正常啊,處罰本來就會看成本效益,外籍的就是比較免洗,
作者: shonbig (香檳)   2021-02-23 23:56:00
中職各方面都已經比美日韓爛了,只好在道德感上贏他們
作者: joulin (joulin)   2021-02-23 23:57:00
所以條文本就不該寫得不一樣啊 我認為該一視同仁
作者: lsps40803 (★嘻哩波囉★)   2021-02-23 23:57:00
標準就是沒有標準
作者: bxxl (bool)   2021-02-23 23:57:00
讓外國人失業又不會造成球隊的過往投資丟到水裡
作者: joulin (joulin)   2021-02-23 23:58:00
球隊過往投資丟水裡 要去跟犯錯的那位球員求償而不是因此就讓本土得以輕放 國外就要嚴格
作者: ecojerez (hiro)   2021-02-23 23:59:00
強調有什麼用..事實上就不會一視同仁^^"
作者: parnshan   2021-02-24 00:00:00
雙標黨的沒空理這個啦
作者: chill247 (飛行處男)   2021-02-24 00:00:00
會長就不同人 進不進都有聲音
作者: JOjosang (刑事組之虎-曹達華)   2021-02-24 00:00:00
建議會長要比照辦理9+0,不然根本就是雙標
作者: bxxl (bool)   2021-02-24 00:01:00
外籍移工哪裡有跟本土一視同仁? 光是不能隨便換工作就差多了
作者: starchiang (有你們真好)   2021-02-24 00:02:00
無聊,你第一天出社會嗎
作者: loveminiq210 (畢業了)   2021-02-24 00:04:00
推喔
作者: joulin (joulin)   2021-02-24 00:04:00
外籍移工不能隨便換 是因為合約制台灣人如果有簽合約 一樣也不能隨便換外籍移工得到原雇主同意 願意廢掉合約 就能換工作何況現在政府1955專線 提供外籍勞工很好的服務你打去申訴一下你老闆 勞工處就會發函給公司 就算查無證據
作者: crayon56 (鋼鐵泱苗)   2021-02-24 00:07:00
作者: joulin (joulin)   2021-02-24 00:08:00
只要外籍勞工跟公司 雙方沒有共識 勞工處會裁決通常都會幫外籍勞工的 因為認為他們是弱勢 若他們提出要換老闆
作者: sleepmilk (sleepmilk)   2021-02-24 00:08:00
相信我,你要明確標準,會長只會裝死。你只能期待下一屆會長了。
作者: Aatrox (the Darkin Blade)   2021-02-24 00:09:00
已經不知道在扯什麼了 ==
作者: joulin (joulin)   2021-02-24 00:09:00
勞工處就會幫忙他們說服原雇主 現在要換工作 其實很簡單
作者: ecojerez (hiro)   2021-02-24 00:09:00
沒意外下一屆會長也一樣會裝死XDD
作者: joulin (joulin)   2021-02-24 00:10:00
不會啊 我期待一下 蔡會長能不能不裝死
作者: Aatrox (the Darkin Blade)   2021-02-24 00:10:00
這種東西本來就不可能有明確標準啦中華民國法律都會有概括條款了
作者: bxxl (bool)   2021-02-24 00:11:00
下一任也不會有明確標準啦,根本不重要的東西,誰那麼閒
作者: Aatrox (the Darkin Blade)   2021-02-24 00:11:00
你等一百屆都不會有硬性標準吃飽撐著才吵這個 邦邦太子都不吵了
作者: joulin (joulin)   2021-02-24 00:11:00
不會有明確標準 那也沒關係 至少一視同仁
作者: lian141 (IPhone5)   2021-02-24 00:12:00
就算很難 但這篇不值得推嗎?為何要噓呢?
作者: joulin (joulin)   2021-02-24 00:12:00
難道本土選手就不會影響聯盟形象喔
作者: bxxl (bool)   2021-02-24 00:12:00
定得很明確,到時候出現沒在條款內,但是民眾觀感很差的狀況那不是更尷尬?
作者: ecojerez (hiro)   2021-02-24 00:12:00
球員都分本土和洋將了..還想一視同仁
作者: joulin (joulin)   2021-02-24 00:13:00
其實也不會阿 標準可以是 起訴就禁止 附加 酒駕或者 判刑確定才禁止錄用 這種大標準 可以訂吧
作者: rrogershih (靜)   2021-02-24 00:15:00
各國起訴不起訴規定也不一定一樣,所以用起訴與否來認定也不見得就是公平。
作者: joulin (joulin)   2021-02-24 00:15:00
至少比聯盟自己說了算還要公平反正這聯盟最時常被攻擊的就是標準浮動 蔡會長想要改變這件事情 最好的方法就是訂下明確標準 把規章重寫清楚本壘攻防這爭議 有在進行阿 這次錄不錄用的事也可以檢討
作者: rrogershih (靜)   2021-02-24 00:24:00
他殍要加入台灣的職棒,為什麼台灣要以別國的法律認知來規範?當然還是要以自己國家人民的認知為主。
作者: reexamor (gtc)   2021-02-24 00:24:00
請問國內、外的選手標準需要一致嗎?為什麼呢?
作者: rrogershih (靜)   2021-02-24 00:27:00
這種案子本來就是專案開會討論為主,不會有人希望把它訂太過嚴謹的規範的。
作者: bxxl (bool)   2021-02-24 00:30:00
有時候條文很明確,只是你覺得結果不合理,還不是在吵?
作者: dogville (犬村)   2021-02-24 00:40:00
問題在從頭到尾沒有明確說標準呀 為什麼不能說明清楚?不說明清楚 那後面五隊要怎麼找人? 別人的時間不是時間?以後會不會連在國外闖紅燈超速也算傷害中職形象?不用講什麼會長不同啦啦 那葉家淇有沒有傷害中職形象?
作者: qoo2002s   2021-02-24 00:51:00
會有鄉民會講標準寫那麼清楚來嘴你眼睛有問題喔喔喔
作者: LtoM722 (SWAG~)   2021-02-24 00:53:00
這個洋將給人的感觀不好,行為有爭議,既然都花大錢請洋將,何不找一位有球技沒爭議的人呢?一直糾結在這裡有什麼意義
作者: dogville (犬村)   2021-02-24 00:54:00
約跑給人觀感很好? 約跑沒有爭議?
作者: DCARDNOBRAIN (狄卡沒大腦)   2021-02-24 00:55:00
其實法律法條規定 都會定個模糊性 才能適用夠多範圍
作者: dogville (犬村)   2021-02-24 00:55:00
要不要先講好 以後有人爆出約跑要不要開除?
作者: Aatrox (the Darkin Blade)   2021-02-24 00:56:00
中職這麼多年 也才否決少少幾個而已
作者: dogville (犬村)   2021-02-24 00:56:00
葉家淇給人的觀感很好嗎? 有處理嗎?
作者: Aatrox (the Darkin Blade)   2021-02-24 00:57:00
當初悍力克被否決也沒看那麼多人來罵洋將跟本土要扯在一起也是很閒
作者: dogville (犬村)   2021-02-24 00:57:00
還有人來秀下限啊? 拿認罪協商的出來講 都已經幾篇了不懂傷害中職形象跟本土外援有什麼關係? 本土不會傷?本土球員在台知名度更高 傷害應該比不知名外援更高才對
作者: Aatrox (the Darkin Blade)   2021-02-24 00:59:00
你覺得不爽可以投書啊 歡迎啊你開心就好啦
作者: dogville (犬村)   2021-02-24 01:01:00
笑了 講不過就開始打迷糊仗這篇文章本來就是發表覺得不合理 我附和推文你如果想反駁這篇j大你可以另外發一篇 叫人投書是哈囉?
作者: amen123 (媽我念大學是要做什麼)   2021-02-24 01:05:00
人家刷個版面意思意思 你還當真?
作者: alex8725 (近鉄バファローズ魂不滅)   2021-02-24 01:17:00
捍力克那個是天條要講幾次全世界除了獨聯沒人敢用他 墨聯被告知後也是馬上叫他走人
作者: AdagakiAki (安達垣愛姫)   2021-02-24 01:24:00
先推
作者: meatybobby (Bobby)   2021-02-24 02:42:00
洋將比本土嚴符合球團利益 洋將是免洗的 自家球星不是
作者: westwet (西溼)   2021-02-24 03:18:00
看看棒球版一些自許對中職最有愛的鄉民,都是什麼樣子,就知道像這篇這樣的說法會被各種莫名嗆,都不讓人意外了這些人永遠講不出,禁得起邏輯根據的東西,也不重視這些,我要是相關組織的大頭,知道有這特性,一定會利用的尤其他們還最容易被煽風點火,理盲卻總只會放放話,唉被威脅久了,還變得會自己幫忙提醒那些威脅,慘
作者: tatamishiau (お疲れ様)   2021-02-24 03:41:00
推這篇,本土球員才是大宗結果規範卻不清不楚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21-02-24 04:42:00
Aatrox講不出道理就別來討論啦,笑死
作者: a1len (a1len)   2021-02-24 05:49:00
中職拿行為不正來當標準等於沒有標準
作者: mamahow1487 (馬馬號)   2021-02-24 06:06:00
約跑代表球員社經地位提升辣(誤
作者: GeneralRamir (標準型魯蛇)   2021-02-24 06:13:00
社會觀感本身就是沒有一定標準的東西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21-02-24 07:15:00
註一針對外國人的就是比較嚴到停止聘僱 註二就停賽罰錢而已
作者: littlelaibia (賴包包)   2021-02-24 07:33:00
本土球員需要被保護啊 跟洋將人數上限一樣如果你說都要一視同仁不就也要取消完全開放競爭 不特別針對本土訂出明確條款算是給機會的概念吧 若真的太嚴重太失控的球團跟社會輿論等等自然會把他淘汰掉而同理的有各種保護本土的條款那有宋家豪條款這種需要本土配合的措施也是合理了 不過這就有點離題了
作者: tottoko0908   2021-02-24 07:37:00
寫明確會有漏洞 這種東西比較適合心證= =
作者: leoliu0812 (力歐流)   2021-02-24 07:39:00
沒出過社會
作者: nolimits (愛盜人)   2021-02-24 08:02:00
那三個都足以影響形象好嗎…
作者: kingcharlie (超級喜歡郭雪芙)   2021-02-24 08:16:00
你什麼咖?
作者: PeterAlonso   2021-02-24 08:16:00
9+0 已經被懲處過了,雖然罰得很輕;但還是有懲處過了,對於酒駕這點,要即刻訂定吧
作者: cokiki (keep walking...)   2021-02-24 08:37:00
推,請會長講明白
作者: ty07h (.....)   2021-02-24 08:44:00
支持處理9+
作者: jade5913 (傑德)   2021-02-24 08:49:00
推講清楚
作者: mtyk10100 (mtyk10100)   2021-02-24 09:16:00
這篇都能有噓 難怪聯盟不思進取
作者: fanny0825 (花花琳)   2021-02-24 09:46:00
約砲婚外情酒駕=健康清新
作者: cuteyuyu1130 (cuteyuyu1130)   2021-02-24 09:58:00
每間公司對於高階主管、一般員工、約聘人員、工讀生,標準會一致嗎?不可能吧!本土球員就比較像長期聘用的員工,洋將是短期約聘,當然對前者比較寬容
作者: tecnniv (想,不想)   2021-02-24 11:58:00
你是老闆你會正面表列把不錄用條件都一一列出喔
作者: diiky (老蝌蚪)   2021-02-24 13:26:00
明訂標準是對的吧.....
作者: westwet (西溼)   2021-02-24 14:11:00
「本土球員需要被保護、出過社會嗎、外面都這樣啊」一堆人自以為比別人懂事,別人都不懂,也不懂自己在丟臉別人不是不知道,是標準比較正常在求進步,請自我提升啦看球的、一般民眾自己都這樣迂腐主張了,當然不用期待國內哪個組織什麼風氣可以正常進步結果,跟,成因,不一樣,一堆在倒果為因理所當然的唉
作者: joulin (joulin)   2021-02-24 14:52:00
問人家有沒有沒出過社會 真的很可笑不要以為就自己最懂 也別永遠都被傳統觀念或既有的習慣所束縛 重點是哪種方式才合理 不是一直以來都怎樣為何你現在想要來改變我們
作者: sighmars   2021-02-24 17:51:00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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