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王柏融回中職只能回桃猿不公平吧!

作者: gfabbh (David)   2021-02-15 20:07:01
蠻令人意外的,居然有不少人,會因為球隊的轉手,就認為Lamigo桃猿與樂天桃猿之間,
沒有任何權利義務的繼受關係,其實Lamigo桃猿與樂天桃猿就是同一間公司,之前公司
名稱叫大高熊育樂股份有限公司,現在叫台灣樂天棒球隊股份有限公司,原本的股東老牛
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商業名稱:La New),將所持有的全部球團股份都出售給台灣樂天
市場股份有限公司而已,王柏融旅日之前,是球團的員工,又不是母公司的員工,相關的
權利義務根本不會因為股東換人,就隨之消滅好嗎,原本Lamigo桃猿享有的優先談約權,
當然現在的樂天桃猿當然也享有。
順帶一提,兄弟象變成中信兄弟,也只是球團股東換人而已,倒是義大犀牛變成富邦悍將
的情形比較特殊,因為是採用吸收合併的模式來接手球隊。也有透過球員契約與球團資產
轉讓來接手球隊的模式,就是當年第一金剛變成La New熊;誠泰太陽變成誠泰Cobras。
作者: superwhite (基隆雨)   2021-02-15 20:11:00
推 還這麼認真解釋 酸民哪管這麼多王酸哪管這麼多*
作者: hbk20491 (〥夢中情一場夢〥)   2021-02-15 20:25:00
蠻令人意外的,居然有不少人,會因為球隊的轉手,就認為Lamigo桃猿與樂天桃猿之間,有任何權利義務的繼受關係
作者: LtoM722 (SWAG~)   2021-02-15 20:28:00
推認真回,現在只是沒比賽酸民嘴砲而已
作者: hzbug11 (巧克力豆腐)   2021-02-15 20:35:00
可以弱弱問一下嗎 吸收合併跟一般買球隊有什麼不同嗎 (舉手
作者: gfabbh (David)   2021-02-15 20:51:00
一般買球隊是指買球團的股份,吸收合併則是買股份外,還將球團併入另一個公司,使得舊球團消滅,被併入的公司成為新的球團。
作者: cs9947g (拉茲安格利夫)   2021-02-15 21:02:00
併購與直購的差別?一口價買進與慢慢吞下股份的感覺
作者: zhen6278 (阿震)   2021-02-15 21:14:00
噁心嘴臉想得到別人家嘴臉球員
作者: kobebird (嚐嚐我下面的黑曼巴)   2021-02-15 21:40:00
酸民最好是有法律常識 只有鍵盤跟嘴巴
作者: tue678 (~*幻風*~)   2021-02-16 00:16:00
有買東西收到的發票 還是掛大高熊育樂公司
作者: richshaker (現在的小孩真不懂禮貌!)   2021-02-16 08:00:00
3樓可憐 權利義務沒轉移 你是花錢買空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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