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員風花雪月非祕密」非針對蔣智賢 球評無罪確定
球評許維智在電視節目上評論職棒球星蔣智賢找女生到飯店陪睡,蔣提告誹謗。士林地院
認為許的評論含有維護公益目的,且有所本,判他無罪。檢方上訴,高等法院駁回確定。
2017年10月18日,許維智在三立「54新觀點」節目中稱「他們一直用交友軟體找女生來飯
店一起睡」、「多年來,我們球員很愛國,其實坦白講他們壓力也很大,那麼有熱心的女
球迷,去紓解他的一些壓力」、「蔣智賢本身也在那次林志祥事件裡面,球團說你們都有
桃花劫,都沒有處理好」,蔣認為這些言論貶損他名譽。
許一審無罪,檢察官上訴,並指他有較高的查證義務,但發言前卻沒查證,就在節目上捕
風捉影,顯出自於惡意。
高院審理時先確認蔣所提的爭議言論,包括用交友軟體找女性至飯店一起睡、球員林志祥
涉及的桃色糾紛、蔣也捲入林志祥事件等,但這些都在許維智發言前,就有多家媒體報導
,高院認為許有相當理由確信所言為真,難以認定是自己杜撰或憑空捏造。
高院認為蔣智賢是職棒知名球星,屬公眾人物,而本案言論在探討中信兄弟隊在當年度季
後賽未將蔣列入名單的議題和背後原因,與公眾議題相關,因此許說的雖是蔣私下與其他
女性互動的私事,但依脈絡已涉及公眾議題。
許維智依據新聞報導而發表的言論,高院認為就算有誤,但他不是故意捏造,也沒有重大
過失或是輕率評論,非故意毀損名譽。判決書也指出,許說歷來球員風花雪月非秘密、球
員間與女球迷開趴、重粉味,言論是以「職棒球員」這團體為對象,並提及林志祥、貓團
林,顯見是針對職棒球員及林志祥的貓團與女球迷間桃色糾紛現象評論,不是針對蔣,對
可受公評之事合理評論,受憲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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