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行使FA限制簽回人數 影響球員行使聯盟應

作者: leonjapan (強尼六本)   2020-11-25 12:56:19
行使FA限制簽回人數 影響球員行使聯盟應廢除或修正
記者歐建智/綜合報導
中華職棒24日更正自由球員簽約人數限制條文的解釋,任何球團是包括原球團在內,由於限
制母隊無法簽回自己選手,將會影響球員行使自由球員的意願,變成阻礙自由球員市場的規
定,應癈除相關規定,或邀集工會制訂更完善的條文。
聯盟規章自由球員規定,規定「當該年度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在8名(含)以下者,則
任何球團不得與超過2名以上之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締造契約。」
若是9名到12名,則任何球團不可以簽超過3名以上自由球員;若是13名以上,各球團得依前
項之比例原則,與自由球員簽約。
中職在19日解釋,「任何球團」不包括原球團,所以原球團可以簽回自己球員,但24日更正
解釋,回歸到條文,「任何球團」包括原球團。因此今本年有7人行使自由球員,統一獅有3
人行使FA,最多只能簽回2人。
這是中職依「條文」的解釋,因為條文中並未另外說明任何球團不包括原球團在內,但回歸
條文精神解釋之後,卻突顯條文的不合理之處。
規定任何球隊最多可以簽2人,將讓球員對行 使自由產生顧慮,如果一隊已有2人行使了,
第3人要行使時自然會有壓力,怕自己或隊友如果沒有球隊吸收,即使母隊想要卻又無法 簽
回。
中職現有自由球員規章是2016年更改,2016年之前的規章上明訂,行使自由球員權利球員,
如果在12月31日未能完成簽約,身分變成自由契約球員,便可以免受任何球團簽約人數的限
制,原球團自可回簽所有球員。
有了這個條文,如果沒有球隊吸收,母隊在隔年1月1日之後都可以再簽回來,但在2016年制
訂新規章之後,「自由契約球員」的條文刪除了,才變成今年發生的狀況。
聯盟應該把自由球員簽約限制人數的規定重新調整,廢除限制人數的規定,或者改成原球團
除外,各球團最多只能簽的人數限制,減少球員行使自由球員的顧慮。
當然,球員要先衡量自己的實力,再決定要不要行使自由球員,因為行使自由球員並不保證
一定有球隊要,原球團一定會簽回(有默契除外),行使FA就要有承受「失業」的勇氣。
https://sports.ettoday.net/amp/amp_news.php?news_id=1862407
也可以和其他球隊談好價碼再行使FA,另外要實施年薪公開化及球員年薪排名分級化。
作者: BigFly5566 (洪興大飛哥)   2019-11-25 12:56:00
因為當初有隊窮酸怕被簽走太多啊
作者: bxxl (bool)   2020-11-25 12:58:00
1F: 所以是多數決還是一個可以卡全部?
作者: dgq75148 (DL)   2020-11-25 12:59:00
總統也不會因為是最後一年你就不靠杯他 還沒卸任就是你的責任
作者: BigFly5566 (洪興大飛哥)   2020-11-25 13:00:00
我不知道是多數決還是要無異議通過阿 翻一下新聞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20-11-25 13:01:00
是該修正阿 只是這條目都幾年了現在才發現問題?
作者: BigFly5566 (洪興大飛哥)   2020-11-25 13:01:00
喔講錯 當初訂定的時候可能不只一隊怕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20-11-25 13:02:00
這個條目改掉了 其他如年限太長/無分級等不一起改一改嗎
作者: bxxl (bool)   2020-11-25 13:03:00
現在是罵這條文掐死流動性, 可是之前本來就沒啥流動性啊不要說一隊申請3個,連一隊申請2個的 我都沒啥印象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0-11-25 13:04:00
不衝突,本來就沒什麼流通性,現在只是因為今年比較多人提才讓規章漏洞百出的問題浮出水面而已真的要認真挖的話,規章可以挖出一堆語焉不詳漏洞百出的條文
作者: BJshow   2020-11-25 13:06:00
當年2009 時空背景下 決議通過很正常啊
作者: rodes (路迢迢)   2020-11-25 13:09:00
為什今年會這麼多人提 = = 不就是想鑽漏洞可見這漏洞大家知道存在很久了吧FA 在中職根本玩假的啦
作者: BJshow   2020-11-25 13:09:00
2016就大師兄那波 會去調整這個的大概只有某隊了。
作者: rodes (路迢迢)   2020-11-25 13:10:00
球員 球團 可以說是都不在意這東西
作者: BigFly5566 (洪興大飛哥)   2020-11-25 13:11:00
2016當初爪連鋒哥都想簽阿 結果說只能簽2個那時候大家都以為爪是要把鋒勝同捆包過來 結果是達鬨
作者: BJshow   2020-11-25 13:14:00
不過這條也是漏洞很多 是該修完整了==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0-11-25 13:15:00
不過照陣子聯盟第一次滾動的說法,中信還是只能挖2個因為不受限只是母隊不受限,挖人還是有限額
作者: vt1009 (古雷)   2020-11-25 13:17:00
中職選秀變超級重要就是四隊沒有交易球員可能
作者: chdc ( )   2020-11-25 13:17:00
兩個這條款一直都沒變過啊
作者: BJshow   2020-11-25 13:20:00
2016有調整啊 把1/1號後變成自由契約球員砍了。
作者: gene51604 (sexyiron)   2020-11-25 13:20:00
感覺不要限制能簽幾個 設薪資上限就好
作者: nolimits (愛盜人)   2020-11-25 13:28:00
行使FA就要有承受「失業」的勇氣。不然就只能降身價看有沒有人收囉?
作者: seiyafang (齊格飛)   2020-11-25 13:36:00
行使FA要承受失業的勇氣沒錯,但連母隊想簽回來都不行,這合理嗎?基本保障要有吧!
作者: RICE0428 (堅持夢想)   2020-11-25 13:59:00
窮酸制度公開月薪會被看破手腳很不方便的
作者: Ram5566 (CMOS5566)   2020-11-25 14:14:00
以前就這樣了
作者: richshaker (現在的小孩真不懂禮貌!)   2020-11-25 14:16:00
限額從一開始抄來就在了 要修就開會好好修 條文在那不是讓聯盟隨意解釋的
作者: waitan (微糖兒>////<)   2020-11-25 19:56:00
沒這條鋒哥還能多打幾年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