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昨晚回了一篇郭嚴文不放入18人名單
被味全選走 味全總共要付多少錢
我把750W也一同攤在郭剩餘2年合約內
這樣他被選到走完合約後味全要付的錢比王維中多
有人認為要是將750W算進去沒有一個球員是划算的
從球員的價值這角度來看
18人+2019&2020選秀保護名單外 確實沒有一個球員是划算的
所以可以選只打1-3年的30歲以上&月薪50萬以上選手嗎?
這時要從球團角度來看
選一個選手進就是要花750W+月薪甚至承接合約
要是能多打幾年這750W攤的分母越大
究竟是要用球員價值還是球團角度來看這750W?
各位怎麼說?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20-10-13 11:05:00擴編選秀本質就是搶劫新球團,對球員一定賺,對球團一定傷
作者: leejack30 2020-10-13 11:05:00
我覺得現在的薪資很佛了畢竟每隊都虧錢在做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20-10-13 11:06:00是規定,味全不想選也不行,然後3000W就這樣撲通一聲不見
作者:
Minihil ( )
2020-10-13 11:06:00這個就是來送錢的 要省就選低薪的鮮肉 能養出個一軍或替補就算不虧
作者:
Arnol (還是太淺了)
2020-10-13 11:07:00這個就是保護費的一部分
作者:
sawadika (1435mm)
2020-10-13 11:08:00值750萬的人會放在保護名單外嗎?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0-10-13 11:09:00不是啊,覺得被搶 所以找選來的球員開刀?
作者:
Arnol (還是太淺了)
2020-10-13 11:10:00哪個球團不缺這一千多萬?大家都缺好嗎
作者:
Minihil ( )
2020-10-13 11:11:00除非能有30歲左右的即戰力能選 不然錢省下來給洋將還比較好
作者:
Arnol (還是太淺了)
2020-10-13 11:11:00你484不知道有些二軍過得有多簡樸 QQ
作者:
Minihil ( )
2020-10-13 11:14:00都選只剩1-3年的高薪老人 就算有戰力但就要快6000w了多出來的錢 能多簽好幾個新秀了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20-10-13 11:22:00
300/750補償金原理是補償原球團的簽約金損失但是你保護制度下去 根本不可能選到300/750等級的球員溢價的部分就變成一種規費/勒索有人會提出 簽約金是價值未明投資 新球團買斷是價值已知這個論點合理 投資有賺有賠 所以不能只用原簽約金看但是又回過頭 300/750買不到適合價值的球員 還不能不買若能不買 我贊成乾脆雙方議價強迫購買 溢價的部分就是規費/勒索 所以不宜算進原po說的
攤?你想太多了 人家培育球員搶劫750 就是這個意思所以簽待退老將還要付未來薪資5.60萬 這個只能自理
作者:
shifa (西法)
2020-10-13 11:45:00750萬當成強制FA的補償金就好。當初大酥胸FA轉隊兄弟的補償金是645萬,這次的750萬不是說球員強於大酥胸所以價碼更高,重點在「強制性」,以及免去球員去新隊伍時新隊伍要補償給母隊的保護名單人數(FA是25人)。所以你用市場價值來看用750萬選18人名單外的球員怎麼看都是溢價,因為台灣職棒球員轉隊市場就是那麼寒酸。但是如果把750萬當強制開啟FA轉會機制的門檻就說得過去,因為中職FA年限長,且根據選擇的機制不同還有可能要補償球員到母隊。所以750萬乍看很高,但其實也不是那麼說不過去。只是強制每一隊都要買一個有點無趣,好事者如我就希望可以讓新隊伍至少買四名,每隊最多兩名。你搶偽全龍的錢合理,偽全龍搶你的球員我也可以接受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