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羅力條款通過,棒球版一堆人哀嚎:弄得那麼長的FA年限,根本是在卡羅力!
如果以洋將來說,目前也只有勇壯在興農待滿了九年,其餘應該沒有達到九年這個門檻的
洋將。
不過當年勇壯是年紀輕輕就被找來CPBL,也運氣不錯的沒有被日韓挖角,才有辦法打到九
年!
所以大部分鄉民認為,九年真的太久了,是不是"七年"相對比較合理 。畢竟洋將來台灣
大概都是30歲上下,比較沒機會上大聯盟了,才會選擇來台灣打球。
想請問卡好大,歷來中華職棒本土投手,究竟有多少人是在一軍登錄超過九年,可以達到
羅力條款的呀?!
(我只想到嘟嘟)
經過推文提醒,草總應該也是名單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