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聯盟召開2019年季前總教練會議,通過幾項修增定相關比賽規則,其中更動最大的是
即時重播輔助判決,原本規定一場比賽總教練可提出1次挑戰,若成功會有第2次,失敗了
則再無挑戰權;修定規則改為每場比賽每隊總教練有2次挑戰權利,無論是否挑戰成功。
挑戰項目也增加,原本挑戰項目有7項,包含全壘打、封殺和強迫進壘、觸殺、外野界內
外判定、外野觸地與否之接殺、投球是否擊中擊球員、三出局時本壘得分與否。今年新增
加3項,包含自打球、第3好球是否擦棒、第3好球捕手是否於落地前接捕。
另外將本壘衝撞及企圖雙殺之滑壘2項狀況,由原為裁判員使用權利,改列為挑戰項目。
還有將主審可主動使用之審視權,由原第7局以後,改為自第7局開始。
上述內容是轉貼新聞的
可以看到中間的挑戰項目
"投球是否擊中擊球員"
在第三局就用完挑戰權的樂天總教練上場
在一陣吵鬧後
成功讓裁判改判
請問是
1.我老人癡呆記錯 樂天挑戰權沒有用完
2.已經第七局了
還是
3.球是 __ 的 ?
都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