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實認為,今年的本壘攻防爭議,
我爪幾乎都是受害者,方方都是得利者,
球迷會有這樣的反應是正常不過的。
太子要做的應該不是去提告球迷,
(影射收買之類可以告,但是球是猿的算影射嗎?)
或者嚴正要求公視台語台刪文,
在這個聯盟率先自毀公信力的時候,
太子應該要率先譴責聯盟,
甚譴責聯盟判決標準不一,
再連結到因為這幾次爭議,
方方雖然的表面得利,
但是贏了戰績,
爽了方迷,
但現在幾乎可以確定從我爪手上接下聯盟公敵的稱號,
值得嗎?我不好評估
但是太子態度要拿出來,
譴責聯盟,
能多兇就有多兇,被罰款也可以。
這樣可以避免方隊被持續拉黑,
也可賭那些說球是猿的人嘴巴。
如果真的提告球迷,
除了警告意味濃外,
我不認為法官會認為球迷有罪,
然後不小心變成法官認證,
得不嘗失啊。
※ 引述《JoseCalderon (Jose Calderon)》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REHG5yt.png
: 今天中信樂天之戰 MVP保拉的頒獎台上
: 一位球迷勇敢的站了出來
: 可能準備收傳票了 我們懷念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