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中用了一句簡單台語順口溜解釋完本壘衝撞規則
卻反而製造更多問號出來
到底「球若先到不能撞,腳若先到不能擋」的定義是什麼呢?
以下個人解讀:
如果加上幾個字或許比較清楚
球若先到(捕手手套)不能(有)撞(的動作),腳若先到(本壘)不能(有)擋(的動
作)
動作可替換成意圖、嘗試、行為......等類似用語
回到910的情境
陳家駒先接到球了,故陳俊秀不能撞
撞的動作舉大家最熟的八搶三加拿大撞葉君璋
https://youtu.be/Cn1OePzbk6w
如果是類似舉動陳俊秀毫無疑問出局
不過陳俊秀是正常滑壘,故符合「球先到不能撞」
接下來討論「腳先到不能擋」
雖然至今沒有證明陳俊秀腳先到的明確證據
但以洪中說他看到腳先到來推論
陳俊秀理應腳先到本壘safe,為何裁判判out?
只有一個可能,就是被捕手身體擋住了
腳先到但被擋住了才out,要改判safe就只能用阻擋違規來判
不過會有這種情況發生是因為捕手站在本壘右後方往前觸殺才可能產生
若是陳家駒當時接右外野回傳球是如這樣訓練的站位,手套基本會擺在本壘板之前
https://youtu.be/YgFbJsaWUPQ
這樣「腳先到」的可能是不會發生的,也就能讓自己位在「球先到不能撞」的情境取得絕
對優勢
我想在今年不改規則前
捕手要在「球先到不能撞,腳先到不能擋」這個條件上得到最大利益,就是想辦法讓自己
站在本壘前接球吧!
以下歡迎大家提出自己對「球先到不能撞,腳先到不能擋」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