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西條款怎麼判 找出平衡點才能建立威信
聯合報 / 本報記者婁靖平
「本壘攻防戰」是比賽精華的一部分,若過度限制捕手的站位技巧,反讓精采度大打折扣;
中職與時俱進、增訂「波西條款」有其必要性,但如何選擇適用,還得加油。
二○一一年五月廿五日,巨人隊捕手波西,被衝回本壘的馬林魚隊卡辛斯撞擊,造成韌帶斷
裂、肋骨嚴重受傷;為免憾事重演,大聯盟在棒球規則訂定「本壘禁止衝撞」規範,一四年
起採用,被稱為「波西條款」。
條款設定原意是避免不必要的衝撞意外,尤其是對捕手的保護,因為跑者有重力加速度,容
易造成嚴重撞擊。
「波西條款」對於攻守雙方都有規範,「捕手未持球時,不得站在跑者進壘路線、或完全擋
住本壘板,跑者則不得故意衝撞已持球、準備觸殺的捕手」。
中職在二○一六年一月總教練會議決定實施本壘衝撞攻防規定,但近四年相關判決,數度引
發爭議。
前天改判、昨天聯盟跳出來背書,都是以「捕手封壘行為導致跑壘員可能得分的狀況消失」
為依據,但在硬梆梆的條文應用同時,卻忽略棒球比賽本質的技巧呈現。
之前同樣的情況,也曾判定跑者出局,差別在於對「阻擋本壘」的解讀不同,什麼樣情況,
才算「足夠空間」讓跑者進壘,靠著是裁判的自由心證。
在「波西條款」的運用上,中職多數時候站在進攻球隊立場判定,經常忽視有利於防守方的
判決依據,就條文本質精神而言,有「反客為主」的味道。
中職對於本壘衝撞攻防的規定文字敘述很多,但在判決時缺乏一致性標準,角度也不盡相同
,才會不斷引發爭議。聯盟的「滾動式修正」說法,也被球迷罵到臭頭。
要從過去判例找出平衡點、讓規定更能完備採用,中職才能建立不容挑戰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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