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wWYmHv7.jpg
引用自 愛爾達體育家族 臉書
裡面明確寫到『原本可能安全得分的跑壘員,確實因捕手腳之違法站位造成阻擋而無法觸
壘被觸殺出局時』就可以成立捕手違規
問題又來了,昨天到底算不算『無法觸壘』
https://i.imgur.com/Acwbedb.jpg
(剛剛還有看到有人貼更清楚的本壘攻防照片,有人能支援連接?)
找到了就是這三張:
https://i.imgur.com/ITBJPcw.jpg
https://i.imgur.com/LdnziIw.jpg
https://i.imgur.com/FzYmm2I.jpg
為什麼三壘側本壘板邊緣有露出來了還是會被判定跑者『無法觸壘』
中職的認定標準是本壘板「左半邊」完全不可以擋住嗎?
這些認定標準其他聯盟都用精美圖文講得很清楚了,中職能生出一套解釋嗎?
不是球員教練領隊要理解規則,球迷也要知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