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最常見的潛規則就是大比分領先不能盜壘
但其實我覺得棒球潛規則根本邏輯有問題
籃球跟棒球最大的差別就是有垃圾時間
籃球當大幅領先時可以直接拖時間, 但棒球不行
所以籃球假如雙方差距十分, 比賽也只剩下不到24秒
基本上落後方是沒啥機會了
此時落後方如果放棄防守,
那領先方自然也沒啥必要再去得分, 直接讓時間走完即可
可是棒球一定要抓完27個出局數才行
就算比賽末段大幅領先都有被逆轉的可能,
也的確有不少八局 九局大反攻的案例
然後上面籃球潛規則是比賽末段落後方不再進攻也放棄防守的情況下
領先方就直接讓時間走完
可是棒球的落後方會放棄防守 或放棄進攻嗎
放棄防守是一定不行的, 因為落後方還是得把領先方的出局數抓下來, 比賽才能往下走
而落後方通常也不會放棄進攻, 打者上去還是會爭取機會上壘
這個潛規則弔詭的就是
落後方可以進攻打擊來追近雙方比分
但卻要求大幅領先方不能盜壘來增加自己拉開領先的機會
憑什麼領先方不可以試圖加大自己的領先
就只能被動地讓落後方來追近比分
尤其棒球不能靠拖時間來結束比賽, 必須要抓到第27個出局數
投手亂流然後打擊方單局灌進大比分的情況屢見不鮮
既然如此棒球潛規則根本不合理
落後方沒有理由要求領先方不該盜壘
因為不管領先再多, 沒抓到第27個出局都不算贏
不像籃球比分差距過多時靠拖時間就能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