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說了,中職這個新球隊辦法根本是吸血鬼條例
在裡面的球隊,把想要進來的球團吃乾抹淨
我們來看看 假設有第六隊
在開季之前
至少要花多少錢
1.加盟金1.2億元
2.經營保證金3.6億
3.振興基金1億元
4.第一年選秀簽約金 味全龍去年4200萬元
5.第一年擴張選秀權利金1500萬元(300萬*5隊含味全龍)
6.味全龍球員第一年二軍薪水128萬元(抓4萬*32名球員)
7.第二年選秀簽約金 抓4000萬元
8.第二年擴張選秀權利金3750萬元(750萬*5隊含味全龍)
這邊加起來要7億元
然後還不包括第一年的人士費、啦啦隊要不要錢、找地方政府合作改建主場要不要出資等等
只能說中職訂了這種根本是吸血鬼條款
特別是權利金的部份
名單內球員外、近2年選秀的球員也不能選
球隊其實都握住比規定名單更有彈性的名額
卻都還要繳每位各300萬、750萬這種數字的權利金
只能說短視近利 可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