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opam (雷歐帕姆)
2020-06-14 21:56:52之前就有報導了,
https://reurl.cc/pd232x
中職規章第17章「外國籍(職)球員管理辦法」第94條【不正行為】,「外國籍隊職員曾凡有犯罪、重大違紀、賭博、鬥毆或其他影響職棒形象之不正行為者,經聯盟查證屬實,球團必須立即停止聘僱。」
洋將只要犯罪、重大違紀等就永不錄用。
所以應該是沒辦法啦。
※ 引述《pp5434 ()》之銘言:
: 也不過三次酒駕而已。
: 禁賽兩場?!
: 2X3=6,禁賽個六場不就得了。
: 要我是姜正浩,就說禁賽十場不用找了。Keep the change。
: 禁賽個十場就有球打。
: 而且,林杯姜正浩捏。
: 可以在MLB守游擊的男人。
: 統一不考慮一下嗎?
作者: KEDEN (把我換成你) 2020-06-14 22:04:00
這個可以的話 我爪志威又要幹聯盟了
應該也要適用到本土球員才對 不然以後收到之前那些霸凌性侵的國中8+9怎麼辦
作者:
cool34 (酷的34)
2020-06-14 22:06:00所以賭神林昌勇也不能來中職了 XD
作者: Alvarez 2020-06-14 22:16:00
中山裕章曾猥褻女童被判刑 中職也找來啊 還屠殺中職XD
作者:
minihyde (minihyde)
2020-06-14 23:04:00根尾昂闖紅燈大概也不能來了...
作者:
n10617 (Xing27)
2020-06-14 23:11:00洋將不行 台將可以
作者:
q0939 (go)
2020-06-15 00:14:00入台灣籍不就好了
作者: NOKIA3210 (諾基亞3210) 2020-06-15 00:57:00
看你怎麼定義「重大違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