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晚安
如題目
雖然我們不應該過度檢視球員的私人生活
小弟也不認同球員在下班後被媒體跟拍
但是回顧過去也可以發現有諸多案例涉及周刊拍到的桃色風波
有
志祥哥哥(此志祥非彼志祥)、胡智為(無球團)、
蔣砲、花花等等
所謂的戰力不扶,到底是如何定義的
是否係掌握了一刀斃命的證據才會開除?
還是權衡法則呢?
有沒有相關的判準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20-05-20 21:57:00未婚不劈腿不濫情無罪 已婚不專一有罪
作者:
Zuleta 2020-05-20 21:59:00胡智為怎麼了 不就普通的上夜店而已?
作者:
bxxl (bool)
2020-05-20 22:02:00每個球隊各有各的想法啊,為啥要標準?你也不會要求各版水桶的標準一樣吧
作者:
snh (一個人在半夜醒來)
2020-05-20 22:07:00不同公司是要什麼標準啦
回歸市場機制,你不爽就去抵制球隊。要是球隊根本不怕,那就是跟你一樣正義的人其實沒有那麼多
作者:
Anikk (安..)
2020-05-20 22:15:00球團都狂虧錢 球員還不檢點!! 統一處理方式最好
作者: water0214 (想你) 2020-05-20 22:16:00
這不會有標準
作者:
bxxl (bool)
2020-05-20 22:19:00影響嚴重的再來談要不要統一標準,這根本不重要所以各自處理就好了
作者:
KiroKu ( who)
2020-05-20 22:19:00蔣跟花被釋出那時也沒甚麼證據吧 就是被傳觸犯到刑事的一定會被開除
作者:
monkeyboy ( NNN )
2020-05-20 22:23:00少一隊最愛跑步的
沒有所謂的標準,硬要說的話,越大牌實力越好,標準越底,因為公司需要你
作者: whatisapity (靜候刪除) 2020-05-20 22:30:00
沒有妨礙性自主之類太嚴重的行為的話就是球團要一邊讓球員面對錯誤,一邊保護球員做不到的話就只是個不負責任的職業球團而已
要不要開除,牽涉很多因素,不是表面上看到的那樣單一簡單講,就是老闆考量所有因後,再決定要不要留,所以重點還是老闆要不要挺隔壁棚今年冠軍隊,陣中主力球員涉嫌妨礙性自主,這樣沒事畢竟妨礙性自主,到底有沒有,誰說了算?等法院判決確定都幾年後的事了。也有可能一開始不起訴,但過幾個月後再議成功,又起訴,但最後無罪的例子*照樣沒事
作者:
meowgy (sky)
2020-05-20 22:40:00情愛這種是私事,頂多來八卦,其餘都只是他們自家人的事
是不起訴,但也不代表沒事,之後也可能再議成功變起訴
作者: bnb89225 (win win wen) 2020-05-20 22:43:00
胡沒女友沒結婚不是嗎?
我只是想表達,當事情爆出來後,公司是要馬上處理,關係到老闆要不要挺你,畢竟有沒有罪,是幾個月甚至幾年後的事了另外無罪也不代表沒做,有可能只是證據不足
為啥要有一定標準,考量的點可以很多,事件大小、社會輿論、選手實力、年齡、態度、商業價值和公司決策者本身想法,所以哪來標準都是個案來看的
作者: cccmn 2020-05-20 23:02:00
狗仔隊還管你標準? 看圖說故事就好了
作者:
pansinlun (終就還是遲了... )
2020-05-20 23:14:00小胖下莊是因為球隊強打嗎?
作者: lian141 (IPhone5) 2020-05-20 23:21:00
為啥案例沒有吱吱的?
作者:
HSyiee (天大地大台蚵大)
2020-05-20 23:50:00小胖那個連證據都稱不上吧
作者:
DKNY11 (墨)
2020-05-21 00:57:00無風不起浪吧,那麼多人偏偏咬他
作者:
kg21dunk (無敵穿牆術)
2020-05-21 02:41:00桃園醉牆
除了真的爬牆 其他都家裡的事 球迷真的也是滿無聊的
作者: ZengPig (屁股光光外星人) 2020-05-21 09:34:00
認真問小胖後續還有爆出什麼料嗎?
小胖證據都稱不上笑了0v0小胖不是要吉吉了嘛還是收手電電了阿0.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