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TML至今的一些做法來說,扣除一公司四球隊這方式有違職業運動機制,
更多時候,它們在試圖尋找出當初只倚靠票房收益的價值鏈上算很大的實驗。
就舉幾個視角:
1. 它是邱復生媒體王國的一套節目
台灣早期的幾個呼風喚雨媒體大亨,
邱老闆絕對可以被當成媒體研究的很重要代表。
把職棒當成他旗下的一場秀,是他很重要的一個營收機制之一。
譬如,大家一直在嘲笑的招待鄉親進場發便當,
這就跟很多棚內節目找鄉親的概念很像,
只要導播鏡頭切過去,前面一個打出安打,後面接一個觀眾敲啦啦棒畫面,
球評再講個這就是強力棒球,
重複又重複的模式,在那個台灣電視百家齊放的年代,這就是製播顯學。
別忘了,當初賽前不是做賽前報導,
而是剛出道的天心穿著一件若隱若現的白T跳跳跳,
叫球迷記得等一下有抽獎互動,
賽後也不是球評講評,
而是也是剛從律師轉戰媒體曝光的小鮮肉謝律師,
天心跟謝律師一起弄抽獎活動讓觀眾一起參與,
這樣一天五小時的節目就搞定了,廣告也不愁沒人買。
it's a show的概念。
2.運動經紀的視角
當初開始打破默契,直接開始找高中畢業球員簽約,
並不只是增加球員來源需求這麼簡單。
金龍旗除了那聽起來很炫砲的台版甲子園這遠大理想,
同時也變成邱復生的另一個有噱頭的節目之一,
更重要的是早早接觸高中球員,談下合約。
最成功的就是曹錦輝模式,先跟那魯灣簽共同經紀約,再旅外,
這也是為什麼後來會有先在TML出賽的原因。
爾後類似有名的案例也有張誌家。
洋將也是轉介平台,像是柏克。
雖然這並無法真正大量發大財,
但如果我們覺得像是韓職英雄隊這12年來靠農場跟交易,
最後轉一手賣出也變成球隊金援之一,
外加冠名、轉播權利金,這些養活一支資本額比兄弟飯店不到一成的公司,
那麼,早在英雄隊出來十年前,TML已經在實驗這些類似概念了。
至於經過TML體系練功出來的人才也不少,
至今活躍的有不少自己就開體育相關公司在你知我知的球界走跳,
也有人在賺引進國外體育節目仲介經紀費用兼媒體業能見度的角色。
只能說,台灣真正第一代把棒球榨出價值鏈效益的,
邱董會比後來教主或百大經理人還值得更多研究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