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郭泓志條款是不是該修了?

作者: barry610171 (小小羊)   2019-11-20 14:20:07
不知道這個條款有沒有機會修成讓旅外球員提早加入的管道
比方說郭俊麟季末被釋出,同時有三隊爭取,第一次抽籤中的
可以獲得交涉權,但同時要放棄隔年第一輪的選秀權利
下一位有旅外球員回歸時,取得郭俊麟交涉權的球隊
不得再參與抽籤,如果四隊都輪完,第五隊仍沒有使用最多保護一年使用權
否則視同放棄,
作者: f22313467 (軍曹)   2019-11-20 14:24:00
這條款用在季初沒隊伍的球員比較有用吧 不然等到季中也是等半年
作者: bxxl (bool)   2019-11-20 14:30:00
這條款應該是直接自然死亡吧,誰會想去弄
作者: k33536 (是什麼?)   2019-11-20 14:35:00
鼓勵新球隊加入 應該要給味全啦 合約談的攏就給他們吧
作者: cobras638 (☑不挺台綜板)   2019-11-20 14:52:00
味全要2021才會在一軍...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9-11-20 15:06:00
為何要用抽籤的?就算郭泓志條款也不是用抽籤的啊....自由議約不會
作者: ultratimes   2019-11-20 17:01:00
那交涉失敗,選秀權也飛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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