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郭泓志條款是不是該修了?

作者: fengno05 (峰)   2019-11-19 20:58:08
我反倒覺得不但不用修 反而可以擴大實施 讓所有球員都適用
這當初本來就是有球員想要自由談約 或球團想要特定的球員而衍生出來的提到方案
且優秀球員的認定上就已經很怪 上過大聯盟?或日本1軍?還是國際賽上有關鍵的表現?認定上本來就很困難 且說句難聽的 會想回來 基本上就已經是走下坡了 跟當初高峰時認定的已經不同了 憑什麼有被點到的就優秀 沒點到就沒資格
說個比較主觀的比較 郭泓志,陳鴻文,李振昌回台時的身手 可以認定誰優秀 誰不優秀嗎
不如就擴大到全部球員 包括業餘
例如說今天吳昇峰,張奕等人甚至高中生有球團願意讓三輪來選他 有何不可 但也要球團願意阿
簡單來說 有任何球員有本事讓球團以三輪的代價來選他 就照這個方案 若沒那個本事 就乖乖參加選秀吧
詐聽之下讓三輪很像很怪 其實不就是類似選秀完二換一 或三換一的概念而已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9-11-19 21:03:00
沒人指定要進特定球隊,為什麼要複雜化?
作者: blacksun (黑色太陽)   2019-11-19 21:11:00
你說的不就是逆指名嗎
作者: gsfate (算了吧...放了吧)   2019-11-19 22:03:00
逆指名不一樣阿,逆指名的球團不用付出代價
作者: lawrencehfp (鼬)   2019-11-20 03:29:00
五隊都自己找球員,那有什麼代價,不就是逆指名
作者: taddy0540   2019-11-20 09:13:00
請問我一次簽二個要讓幾輪?多簽比較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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