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aff23 (筆名蘇溫永(志火偉大ㄟ))》之銘言:
: 護理人員法
: 第 12 條
: 護理人員執業,應在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護理機構或其
: 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為之。但急救、執業機構間之支援或經事先
: 報准者,不在此限。
: 醫師法
: 第 8-2 條
: 醫師執業,應在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為之。但急救、醫療
: 機構間之會診、支援、應邀出診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
: 這樣你知道為何沒有醫療人員了嗎? 沒有醫療人員才叫做常態
: 實務上報准的程序比較麻煩而且時間上未必兜的攏
: 私底下 如果醫護兼差被抓到後面很大一壺等著你
: 醫師出診都可以被刁了
: https://forum.doctorvoice.org/viewtopic.php?f=24&t=73292&start=30
: 後來才會出現運動防護員這個腳色
: 這個case 也有防護員在
: 到底急救器材由誰準備 這個就很有的講 反正就這樣
WTF
今天看到這幕會讓人有這麼大的火氣有一個很主要的原因是
「你讓受傷的球員自己被攙扶下場」
你今天事情就是他媽的發生了
球員就是受傷了
現場就是沒擔架了
「因為沒擔架」讓還在「沒有醫療人員的評估是否合適」的狀況下
去讓受傷球員自己走下場
這樣的狀況就是「他媽的」確實發生了
還在那邊雙手一攤好像很無奈一樣
我這篇文章真的是越打越氣
沒有要求現場要有一個多高級的醫療團還是醫療設備
當然知道在外面場地有他的限制
不可能處處高級
但是讓受傷的球員
讓他有個最能保護他的方式讓他上救護車的基本裝備
以及先經過醫療人員再做傷患移動的處置
就這樣而已
「一個擔架」、「一個能在現場給建議的專業評估」
不是雙手一攤表示什麼都不是我的錯的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