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智勝降薪90萬? 工會:該建立薪資仲裁

作者: nedbob (狗腿)   2019-01-12 22:39:22
我覺得30%的這一條條款
原意應該是保護比較低薪的球員
不會因為才一年表現不好
薪水不會一下子被減薪變化太大
100->70跟10->7同樣是減30%
但是在不同級距的球員的感受是不同的
當初想要保護球員的想法
卻因為一個"經球員同意則不限"的條款形同虛設
然後高薪球員的市場機制也會因此被破壞掉
所以應該要加一個門檻線,可能是低於中位數
或是低於平均值的球員不得減超過30%
然後把經球員同意不在此限的規定拿掉
作者: arias (超級塞亞人)   2019-01-12 22:48:00
推你說的形同虛設的保護 不如雖然較小但扎實的保護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19-01-12 22:51:00
這個不是保護低薪,就單純防止沒FA的被亂砍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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