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ccess (office)》之銘言:
: 如果比照韓職其實也還好
: 但比較好奇一個問題
: 目前中職滿3年可以申請轉隊海外
: 滿9年是國內FA
: 目前王柏融年資約三年,如果收了入札金四年後如果未被續約回來還是回lamigo
: 那海外年資如何算?
: 1.回lamigo在打2年取得國內FA?
: 2.回lamigo再打7年取得國內FA? 日職4年資歷都不算?
: 如果是1其實也還好,就只是個租借球員的方式
: 球員擁有權依然在lamigo身上,只是借給火腿至少四年且薪水火腿付這都滿合理的
: 王的年資照樣累計
: 但如果是2就很妙了
: 球員擁有權在lamigo,收錢借球員出去結果年資通通不算? 好像也還滿不合理的
: 到底是1還是2有人能解惑嗎?
比照韓職確實是爭議最小的.事實上我們的FA也是抄韓職的,只是轉隊費倍數沒有韓職那麼
高
韓職旅外回國需再回母隊打4年才能再成為FA,中職可以訂2年就好
以大王為例他現有年資3.5年+火腿3年=6.5年,再回LM打2年等於年資8.5年
大約等於中職規定的FA年限(8年)
以球員年齡來定會更沒有漏洞,25歲(含)以後出國,回國需回母隊再打2年才能取得FA
(EX:大王)
25歲以前出國,回國需再回母隊再打3年才能取得FA(EX:陳韻文)
這樣規定更清楚.比較沒辦法鑽漏洞
現在不滿22歲(大學畢業)打職棒的球員越來越多,旅外FA資格又容易取得,所以像韓職那樣
規定取得旅外FA資格的球員回國必須回母隊補年資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