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減薪不得超過30%的規定

作者: mark32928 (小黃人)   2018-11-28 09:02:32
各位早安
昨天蠻多串在討論大師兄明年的薪水
我知道聯盟有規定減薪不得超過30%
但是這個規定總覺得哪裡怪怪的
就拿大師兄來講
如果硬性規定不得超過30趴
那他明年的薪水兄弟必須給到84萬
這明顯不合理 所以備註一條如果超過必須球員同意感覺沒有什麼不對
現在我比較好奇的點是
如果說到時候球員不同意 能夠怎麼處理
真的像推文說的 不同意就釋出嗎?
還是說有什麼仲裁可以申請之類的
作者: powyo (光子郎)   2018-11-28 09:03:00
不同意就回家吃自己
作者: DFGCE (泠彧)   2018-11-28 09:06:00
沒甚麼好討論的 資方本來就是優勢面
作者: rocit (DAIGO)   2018-11-28 09:06:00
不同意就變自由球員好像不錯 不然就應該薪資仲裁
作者: powyo (光子郎)   2018-11-28 09:09:00
中職別想搞薪資仲裁 根本搞笑而已
作者: ppp111683 (湯姆熊)   2018-11-28 09:11:00
記得別去吵工會 可以參賽 好好壯大自己就 老闆會看見
作者: bxxl (bool)   2018-11-28 09:12:00
不同意又不釋出就是照舊薪水領(也有一說照-30%領),不管哪種球團都不會想拖太久
作者: localhost (127.0.0.1)   2018-11-28 09:14:00
中職有薪資仲裁制度嗎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8-11-28 09:15:00
有跟沒有差不多
作者: bxxl (bool)   2018-11-28 09:19:00
作者: BleuOmbre (pourquoi?)   2018-11-28 09:20:00
1 不同意耶那就沒球打 經紀求買斷2 薪資仲裁就免了 供需不平衡沒得談
作者: gn00604767   2018-11-28 09:20:00
不同意就釋出阿,變真FA,釋出再重新簽回的例子也是有沒記錯的話像統一的林其緯就是
作者: powyo (光子郎)   2018-11-28 09:21:00
中職有制度但是沒有人可以裁決 就像有法律沒法官判決一樣根本搞笑 都已經30年了還這樣
作者: rufugy (桃園昇)   2018-11-28 09:22:00
那簡單 先開除 在重新任用 看你來不來再說 林 那成績跟態度 根本沒談判籌碼
作者: ycaa (谷聯狂人-歐塔尼)   2018-11-28 09:24:00
減30%以上就要冒被其他隊撿走的風險 還可以吧
作者: woulin (woulin)   2018-11-28 09:25:00
目前林智勝釋出,去別隊頂多30萬留在兄弟 應該會被砍到50以下
作者: ray0305 (ray)   2018-11-28 09:26:00
當出去薪水會更低時 球員真的會不同意嗎
作者: powyo (光子郎)   2018-11-28 09:26:00
林智勝釋出統一會撿走 不可能只有30萬
作者: mogeeby   2018-11-28 09:28:00
釋出沒人要再簽
作者: shlee (冷)   2018-11-28 09:31:00
球員不同意減那麼多 表示你有自信拿到更好的薪水 那就是讓你自己去找新老闆
作者: k33536 (是什麼?)   2018-11-28 09:33:00
如果沒續約就代表經紀人幫他找到更好的地方了吧
作者: atzer2002 (Ace)   2018-11-28 09:35:00
統一會撿林智勝???
作者: sh3312037 (pandacarry)   2018-11-28 09:42:00
中職資方優勢很多
作者: arbo7777 (hahar)   2018-11-28 09:45:00
不是轉型當教練了?
作者: hu6111 (HU0402)   2018-11-28 09:47:00
中職規章完全沒提到一直不簽約球團又不放人該怎麼處理
作者: AReum   2018-11-28 09:48:00
可以挑戰2020 賣菜郎VS野球郎 一起打棒球
作者: atxp4869 (雅妍美學)   2018-11-28 09:48:00
統一撿林智勝我明年五月前捐一萬台幣給家扶中心
作者: CTBgu (中信菇)   2018-11-28 09:50:00
不要意淫了 智勝一定會回歸LM
作者: iceroy (低調低調低調)   2018-11-28 09:53:00
工會遇到兄弟富邦統一就縮了,遇上米糕就硬起來。棒協小弟不是叫假的
作者: bxxl (bool)   2018-11-28 09:56:00
不簽約又不放人=繼續領錢, 也沒啥問題啊
作者: Jack201187   2018-11-28 10:02:00
釋出再簽回來就不用管規定啦
作者: gundam01 (....￾NN N￾N I
不換約賺的是大師兄吧 就這樣拖下去XD現在就是要讓他換低薪約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8-11-28 10:07:00
不同意就釋出吧..虧的還是球員本人
作者: TllDA (踢打)   2018-11-28 10:11:00
恭喜大師兄 又要來一張大約了
作者: leo0001   2018-11-28 10:17:00
大師兄合約不是走完了?他不同意兄弟就不續約啊!就算砍到30萬也沒違規吧?
作者: lyleselena (Libra)   2018-11-28 10:18:00
林智勝被小看真多我現在去看兄弟只剩想看林智勝跟恰恰而已 ,其他人電視看就好
作者: gadoma (批幣都被鬼咬走了@@)   2018-11-28 10:31:00
不同意就是把發球權交給球團,看是要溢價留人還是不續約變FA
作者: jeterjeter (基特是我大哥)   2018-11-28 10:33:00
論錢的話依然是兄弟最高,但有點擔心PA
作者: gadoma (批幣都被鬼咬走了@@)   2018-11-28 10:33:00
球員是先發球方,他自己要評估,有自信找的到工作,可以堅持70%,沒自信有球打或是不打球也可以,那就直接跟球團談新的薪水
作者: jeterjeter (基特是我大哥)   2018-11-28 10:34:00
看大師兄怎麼考量,若有續留也希望下季中信別冰了QQ
作者: lion3210 (小仲)   2018-11-28 10:34:00
沒有配套的規定就是廢話
作者: gadoma (批幣都被鬼咬走了@@)   2018-11-28 10:35:00
球員發完球,才換球團發球,看是有的談就談薪水,還是沒的談要硬吃或放生看一條規定有無實益,要跳出來個案球員,抽象的看一體適用的情況
作者: remprogress (rpg)   2018-11-28 10:46:00
釋出
作者: jameshuangg (CJ)   2018-11-28 10:51:00
與其跟資方吵這個不如去想想怎麼壯大自己增強自己
作者: terminator3 (台灣一朗)   2018-11-28 10:52:00
吵屁 壯大自己實力會怕沒人簽?阿那個會長拿MVP那年好像沒加幾萬
作者: anson8901 (棒球)   2018-11-28 10:59:00
藉這個機會直接去富邦吧
作者: gto3ping (麻辣教師3P中)   2018-11-28 11:08:00
錢你在給的嗎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8-11-28 11:34:00
扣30%以上應該就是免轉隊費真fa嗎?若是這樣的話就合理
作者: terryiory (中國殺人王)   2018-11-28 12:10:00
可以回組國打球,幹嘛屈就自己在中國台北地區打球
作者: EnosKP (Amor Fati)   2018-11-28 12:15:00
喊壯大自己應該別找經紀公司 約隨便球團開 反正老闆會看見
作者: ponguy (●胖蓋●)   2018-11-28 12:30:00
聽隊友的話先壯大自己好嗎
作者: nk930043 (當肯)   2018-11-28 13:12:00
這科毒瘤請爪爪自己處理 別丟給別隊
作者: Carrarese (母雞帶小鴨)   2018-11-28 13:26:00
先把自己壯大,問題自然迎刃而解
作者: whynunuwhy (哈下雞雞)   2018-11-28 13:31:00
太高就講好釋出重簽啊
作者: tony1010 (迷路的魚)   2018-11-28 14:57:00
其實目前表現給84萬也是很高了,到底有啥好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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