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旅外FA年年宣告? 制度真的要改阿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8-11-16 01:43:39
目前旅外FA規定只有
年資滿三年就能宣告,要母隊同意
這不就代表不管是大王還是小文
今年就算沒出去
明年還是能宣告喔
如果再失敗還是能宣告,這樣有可能有人年年宣告
我誠心建議聯盟,旅外FA規章快點修改吧
真的要邀請日職來談,美職就不需要,因為美職不可能花大筆錢找個球員丟AA
滿三年宣告我是覺得太短
人家大谷也打了5年,建議改為5年
然後入札金設下限,出得起下限的都能來談
下限2倍年薪
上限看要不要設
宣告沒人要,要兩年後才能再宣告
只要宣告後有外國球團要人,母隊不得拒絕
這樣不是比較完整,而且也不會有人年年宣告,也不會有想宣告但母隊不同意的情況
而且母隊用5年也不算短了,既然已經用得滿夠了
入札金也不會太計較,2倍下限差不多
也不會有收到5倍6倍,讓日職為難的情況
作者: starchiang (有你們真好)   2018-11-16 01:47:00
你知道為何要三年就能宣告嗎?這應該是因應高中生選秀的誘因,讓優質高中生肯打中職打三年,有點成績後,還能宣告旅外而且為何宣告後,要兩年才能第二次?每年都有權利不好嗎? 優秀勞方享有更多權利,有什麼問題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18-11-16 02:08:00
取消三年規定比較實際,實際上日本只有首年不能交易還有現在三年不是旅外FA,是禁止三年內 海外交易
作者: Owada (大和田)   2018-11-16 02:10:00
年年宣告會怎麼樣啊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18-11-16 02:13:00
中職沒有訂海外FA規則,國內FA跟NPB一樣,宣告後 要再四年
作者: Hohenzollern   2018-11-16 03:00:00
國外FA五年 國內FA七年降成這樣對球員球隊雙方不知道好不好
作者: allen0118 (Allen)   2018-11-16 03:31:00
規章真的該修了
作者: chdc ( )   2018-11-16 07:31:00
這宣告是球團提出的 不是球員…而且這真的不是FA 還在合約內的選手怎麼會是自由球員
作者: CTBgu (中信菇)   2018-11-16 08:17:00
太子有逼聯盟修規定阿 不過酸酸忙著酸太子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8-11-16 08:50:00
入札金應該設上限不是設下限上限8-10倍年薪,對國內球員薪資或FA市場都有幫助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18-11-16 09:39:00
上限等有案例再討論也不遲,MLB設上限是不希望成本太高NPB->MLB的上限是買方MLB要求的,賣方自己訂上限幹嘛
作者: chdc ( )   2018-11-16 10:38:00
不是成本吧 是不希望有錢的球團一直買海外球員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8-11-16 12:35:00
賣方想賣還是買方想買的差別啊,這次板上討論這麼熱就是因為大家非常想賣王柏融,希望把台灣球員推向世界中職球員對世界根本可有可無,當然是自訂上限求售
作者: Banana32 (蕉)   2018-11-16 13:35:00
會設這個是吸引那些可能只有10W到20W鎂的加入中職 有表現還是有管道可以旅外
作者: chdc ( )   2018-11-16 14:54:00
20萬鎂以內的幾乎都不會出去了 要留的是30-50這段的50以上以目前中職給的價格 有這規定也留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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