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澳職加盟中職 - 對本土企業的歧視?

作者: secondo (小天使說得對)   2018-09-04 20:15:23
https://www.sportsv.net/articles/55354
【哈士奇觀點】澳職加盟中職 - 對本土企業的歧視?幾點疑問的提出
今天在台灣的運動新聞頭條,應該就是澳職執行長正式向中職遞交企劃書,申請加入中華
職棒,以明年即中華職棒30年加入二軍比賽為起點(中職/澳職加盟更進一步 明年確定先
打二軍)。看到這則新聞,筆者首先有的感覺是喜悅,多年來一直在談的中職擴編,終於
不是紙上談兵,而是真有行動了。然而,在喜悅的心情過後,想到一個實際的問題:中華
職棒大聯盟不是有訂立一個「中華職棒擴編球隊制度」,澳職的情況,符合中職所制訂的
制度嗎?
到中職的官方網站上於「NEWS新聞」部分,即可看到聯盟曾於2017年9月12日發出新聞:
「中職擴編球隊制度底定 新球隊最快2020年加入一軍」。其中對於新加入的球隊的條件
及人員規範等,均有詳實的規定;去年公布此辦法時,即遭到非議,尤其是有關加盟之新
球團需負擔的高門檻加盟金額,站上亦有專家為文批評(天價加盟金一出,中職還想擴大
規模?)。然而,不論此等辦法的優劣,這畢竟是白紙黑字的規範,在辦法未修訂前,加
盟的新球團即必須要遵守,澳職申請交盟,當然不能做不同的對待。然而,此次澳職遞交
企畫書,是否能符合中職的「球隊擴增辦法」,頗令人質疑。筆者以聯盟訂立之辦法與澳職目前的狀況,提出以下可能產生之問題:
https://www.sportsv.net/articles/55354
一、澳職是否符合資格:
依聯盟的辦法,要加盟的新球團,若為企業,其母企業有相當的資格限制,包含需成立五
年以上、母企業資本額新台幣5億元以上、台灣法律認證的股份有限公司、非台灣籍不得
持有資本總額的49%以上、需向會長提出股份股本名稱地址及所擁有的股份比例。
除了企業外,也可以是「個人出資」或「企業或個人合資」,若為此二種情矛,則以特殊
個案進行討論。
試問:澳職提出的方式為何者?
依澳職的網站(Australian Baseball League,ABL)中的About - Who We Are中的說明,
ABL乃是2010年成立,由Baseball Australia及Major League Baseball合資成立的「合資
企業」(joint venture);目前則是由Baseball Australia百分之百擁有的企業(參閱
Baseball Australia網站中的about us;此部分感謝站上會員Altuve提供資料)。其到底
符合的資格為那一項,需待聯盟說明。
二、加盟金額
2017年聯盟辦法一出來,最被批評的乃是高達新台幣5億8000萬元的加盟金額。依聯盟網
站上的說明,加盟金額包含以下三項:
1、加盟金:新台幣1億2000萬元 - 可在兩年之內分期付款繳交。
2、五年經營保證金:新台幣3億6000萬元之現金或銀行保證函。
3、地方棒球振興基金:1億新台幣 - 3000萬由聯盟執行,7000萬由母企業提出計畫與執
行。
今天的新聞中有如下報導:「根據去年9月中職頒布擴編球隊加盟辦法,新球隊加盟金為1
億2000萬元,保證金3億6000萬元,但將在滿5年後退還,另需繳1億元的棒球振興計畫額
度,中職會長吳志揚表示,這些規範是針對本土企業,但近一年他拜訪20家大型公司,目
前都沒有獲得任何具體意願,連公營企業也沒有獲得青睞。」
雖然吳會長未明講,但,從此內容似乎可推知,「澳職加盟」沒有加盟金的問題。澳職能
不能拿出5億8000元萬的加盟金,我個人無法臆測。但,若是我是有心要加盟的本土企業
,看到聯盟對外國組織如此寬容,卻對本國企業欲加盟中職訂立如此的高門檻的條件,心
中一定不是滋味。
中職的加盟金究竟應該訂到多少,或許是可以討論的;但,一個聯盟的制度,對於外國組
織有特別的優待,是否合宜?我想,球迷心中應該有定見吧!
三、新球團經營企劃書
聯盟的辦法明訂,要新球團提出經營企劃書,其中說明為「請新球團提供,並且應附加主
場規畫,以確保新增球團之目標瑢迷群與其他球團沒有重複以避免惡性競爭。」
另外,企劃書中必須包含的「必要條件」為:
1、地方支持:公開支持聲明(聯名簽署)
2、母企業基本資料:企業稽核與調查報告、執行長履歷書與經營理念。
3、新球團計畫書:符合市場機制的宣傳計畫、符合三場理論(主場、農場、球場)的經營
模式以照顧球員、經營球迷。
從新聞上看來,澳職似乎並未選定主場,則在未選定主場的規畫時,有可能取得符合「地
方支持」所要求的「聯名簽署」嗎?或許,有新聞中沒有報導到的,或聯盟尚未公布的。
聯盟似乎應儘快對外說明。
四、洋將的規定
依聯盟的辦法,新球團加入一軍之最初兩年,最多可註冊四名洋將,登錄一軍上限四人,
同時上場三人,皆比一般球團多一個名額,但四名洋將不得同為投手或野手。
對於此部分,新聞報導中指出,澳職執行長表示:「球員組成則是百分之70的澳洲球員加
台灣本土球員共同組隊。」換言之,百分之70的澳洲球員,若以一隊最高可登錄60人,這
支要加盟的球隊的洋將將最多是42人。
如同在新聞報導中所講的:「由於中職聯盟先前並沒有外國企業接觸,接下來會針對本土
球員比例、如何參加中職選秀、外隊如何遠距離參加賽季進行討論,詳細辦法還要在常務
理事會上制定。所以,似乎透露了,2017年9月訂立的「球隊擴增辦法」只適用在「本土
」的企業或個人,對於澳職此等外國組織或企業,並不適用。
筆者想講的是,中職的擴編是目前大多數球迷所共同樂見的。然而,中華職棒聯盟在2017
年9月時,訂立了高門檻的「球隊擴增辦法」,導致本土企業望之卻步。聯盟應該要思考
的是,要摒棄既得利益者的心態,真正訂立一個合理的辦法,才能夠真正吸引企業投入中
華職棒。而不是訂立一個公認不合理的辦法,等到外國企業來了之後,卻又突然轉彎了,
表明不適用。
筆者作為一個職棒元年即加以支持的球迷而言,希望中職在身為法律人的吳志揚會長帶領
下,能夠協同球團、球員工會及社會專業人士等各方人員,建立一套可長久運作且符合勞
資公平的制度,使得我國職業棒球的發展,能真正脫離「草創期」。
https://www.sportsv.net/articles/55354
作者: nanako81240 (呆魚-v-)   2018-09-04 20:16:00
因為新的第五隊很弱又沒話題性 還有假球問題
作者: lnonai (lnonai)   2018-09-04 20:17:00
沒什麼內容 廢文
作者: nanako81240 (呆魚-v-)   2018-09-04 20:17:00
中職是該降低門檻 但又怕怕DER澳職起碼有話題性跟一定的實力 
作者: claude3 (精神病患)   2018-09-04 20:17:00
黑歷史豐富別怪人不加盟
作者: sony1256 (黃金海岸一日遊)   2018-09-04 20:17:00
人家寫了一大推 好歹你也全貼
作者: a25270672 (毫無反應 只是路人)   2018-09-04 20:18:00
...在講啥?
作者: nanako81240 (呆魚-v-)   2018-09-04 20:18:00
重點是本土企業球隊可以選秀可以有廣告效益 
作者: davidrick (舖ㄘ)   2018-09-04 20:18:00
乾脆用公司信評來決定加盟金好了 信評越高加盟金越低
作者: laihom0808 (laihom0808)   2018-09-04 20:18:00
怎麼不說企業歧視中職
作者: protect6090 (山茶花)   2018-09-04 20:18:00
人家願意來就該偷笑啦!也不想想之前那五次髒球有多蠢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8-09-04 20:18:00
懶人包:國內企業什麼標準 國外就要什麼標準若是覺得標準太高 要統一調降標準 而不是開特例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8-09-04 20:19:00
我覺得不完全對也不完全錯畢竟也有鄉民在懷疑會不會有澳職假球的問題
作者: laihom0808 (laihom0808)   2018-09-04 20:20:00
有意願都好談,就沒意願阿
作者: CentaurM83 (A/M83)   2018-09-04 20:20:00
在寫什麼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8-09-04 20:20:00
如何明訂一個更好的標準讓國內企業加入才是重點
作者: nanako81240 (呆魚-v-)   2018-09-04 20:20:00
國內外招商是否也應該用一樣標準呢
作者: icemiku (冷嵐)   2018-09-04 20:20:00
三小標題?
作者: starchiang (有你們真好)   2018-09-04 20:21:00
要貼就全貼,你是要衝點閱數嗎?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8-09-04 20:22:00
真的欸 要貼就貼全文吧
作者: hjbe5932 (Lin)   2018-09-04 20:23:00
這標題???
作者: kylepii (VUCKY)   2018-09-04 20:27:00
本土企業有想加入?
作者: chugliang (嘴炮無敵....)   2018-09-04 20:27:00
作者: protect6090 (山茶花)   2018-09-04 20:27:00
五次假球的浪漫
作者: jeng0326 (阿政)   2018-09-04 20:27:00
沒建設性
作者: taurus517 (taurus517)   2018-09-04 20:28:00
看第一段以為是長文 結果只有三段
作者: jomon817 (Jomon)   2018-09-04 20:29:00
有重點嗎 一整篇懶得看
作者: pentium2000   2018-09-04 20:30:00
廢文
作者: DFTT (不要餵食巨魔)   2018-09-04 20:38:00
這篇重點就雙重標準 沒了
作者: s9414h (一天草泥馬三次)   2018-09-04 20:42:00
廢文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8-09-04 20:46:00
有意見出來報隊二軍啊
作者: Adollin (Adol)   2018-09-04 20:46:00
崇越呢?
作者: paris0826   2018-09-04 20:51:00
在寫什麼?廢文
作者: serv828 (佩琪)   2018-09-04 20:53:00
本土企業歧視中職
作者: ajpg52 (阿嘉(AJ))   2018-09-04 20:53:00
會長亂搞
作者: kano2525 (斗六高國輝)   2018-09-04 21:07:00
公三小,企業自己不想進來,卻說中職歧視他們?
作者: Amiel01 (時間浪人)   2018-09-04 22:15:00
以台灣企業的規模 五億的首投資本的確過高應該樂見制度的調整 而不是墨守成規
作者: JimK0511   2018-09-04 23:57:00
一堆不看內文的在亂噓
作者: OhLayla (夢到)   2018-09-05 00:42:00
其實是一開始內文沒貼完整 沒頭沒尾的超像廢文當然被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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