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spc 捍力克事件 桃猿:並無因戰績考量棄球

作者: koturtle (半夜大暴走)   2018-08-11 14:49:56
坦白說,台灣的職棒一直緊抓道德兩個字不放是很沒意義的。不是針對捍力克事
件,林北台南人,我比較常看統一的比賽。就像鄉民說的,爭議比較小的,像陳峰民,大
的像曹錦輝。他們無罪跟不起訴,中職不承認嗎?如果總是道德放前面,那要法律幹嘛?
更別說台灣的學校教育裡,不要說球員,一般學校的品德教育也教的很爛(看看那些盛名
在外的台灣鯛們)。
捍力克事件也是,阿如果這件事要影響他一生,我們還要青少年保護法幹嘛?通通比
照成人定罪,抓去關一般監獄就好啊。不可否認,性侵是很嚴重的犯罪,特別是兒童性侵
。但是既然法律留給他一條生路,就應該照法律來(就如同我不認同中職當年跑去澳職抗
議曹錦輝的事情一樣)
道德很崇高,也很重要。但是如果要把他放在法律之上,我必須說我不認同。就如同
統一對陽森,林志祥做的事一般,我不認同所以我不會說我是獅迷。有罪你把他抓去關,
沒罪不能隨意剝奪他工作權,很遺憾台灣做不到。
作者: cplusplus426 (c++)   2018-08-11 14:50:00
很遺憾其他聯盟也沒做到
作者: ginnietulip (直覺)   2018-08-11 14:51:00
簽打工合約來餵球撿球難道就不叫給他機會?工作百百種 職業棒球有職業棒球的市場規模 但不代表不打職棒就不是人好不好
作者: brian455461 (龍貓豪)   2018-08-11 14:52:00
美日都不簽欸 只提台灣??
作者: Qaaaa (小Qa)   2018-08-11 14:53:00
也許不用無限上網"道德" 但公司不想聘用/續聘 只要沒違反
作者: greentea1205 (綠茶>////<)   2018-08-11 14:53:00
問題是,他是在美國犯下的罪刑
作者: jesse090828 (ELVIS)   2018-08-11 14:53:00
簡單一句 要賺公共財就不要以法律為最低底線啦
作者: joesong   2018-08-11 14:54:00
就回歸契約精神啊,球團和球員都要按約定履行契約
作者: cerdaya (縱橫天下)   2018-08-11 14:55:00
陳峰民哪來爭議? 連爭議小都沒有好嗎
作者: ginnietulip (直覺)   2018-08-11 14:56:00
CPBL聯合封殺尚方寶劍不需要任何理由 也沒犯任何法爭議總是在明明就只是聯合封殺還硬要羅織罪名上去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8-08-11 14:58:00
那種皇家推薦給台灣這鬼話都說的出來了,其他有什麼不敢說?
作者: alanzeratul (Alan)   2018-08-11 14:59:00
隨意兩字我不認同啦 性侵的我不想請 請不起也叫隨意剝奪你的工作權嗎
作者: ginnietulip (直覺)   2018-08-11 14:59:00
球團只要說不屑用跑過法院的勞工,但資方跑過沒關係不要說職棒 各行各業也都一樣
作者: Daniel4maste (Daniel4master)   2018-08-11 15:02:00
同意你的看法。我們或許都很不滿企業主的決定,尤其是碰到這種爭議性決定時,但這是商業行為,各個球團有各自的管理方法,聯盟又是球團組成的,我們只是個消費者,反應的力道本來就很弱。
作者: joesong   2018-08-11 15:03:00
球團如果認為偷吃沒什麼,想偷吃的就加入這隊。反之,就要遵守球團規定
作者: ginnietulip (直覺)   2018-08-11 15:05:00
偷吃被爆還有辦法參加選秀那也是選手的本事了
作者: wonder234   2018-08-11 15:05:00
不跟著丟石頭我還不噓你
作者: ClutchShot (ClutchShot)   2018-08-11 15:07:00
你講的很棒棒 但同樣標準放在美職上也是一樣的法律上他無罪 你美職怎麼沒有人敢簽 跟中職一樣偽善說錯 他不是無罪 只是因為未成年犯案 可以註銷
作者: raypaul (小太陽^.^)   2018-08-11 15:09:00
這種思維的獅迷不需要
作者: unter (howard)   2018-08-11 15:11:00
不要把台灣人的水準 想成多高 結案
作者: tikitaka   2018-08-11 15:13:00
同意
作者: asd0112   2018-08-11 15:34:00
這是因為當初假球案自己把調子拉的太高現在要改就很困難了 會有雙重標準的問題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18-08-11 15:35:00
你可以去看業餘棒球啊只是禁止他打職棒 是有叫他去死???? 你提少年法庭的邏輯根本0分職棒的曝光度本來就不是一般的工作 要求道德很合理啊然後形象是聯盟的,又不是你的.....你當然可以不在乎啊難道聯盟要顧自己的形象(不想用有爭議的人)還要經過你的同意啊!?
作者: wen33chen (ben)   2018-08-11 15:42:00
以後會說話就負全部民刑事責任就好棒棒!中華職棒的曝光度有很高嗎? 看球的人有超過姚姚民調?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18-08-11 15:48:00
然後呢? 在台灣政治人物不需要形象就會有一堆無腦的支持者投啊,問題是中華職棒可以嗎?? 你覺得這兩個可以類比??
作者: jus82120jk (palacora)   2018-08-11 17:17:00
你邏輯好差哦 國中有學過公民嗎道德跟法律都具約束力,只是法律有強制力會講出道德放前面要法律幹嘛這種話,請問您國中畢業沒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