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職棒球員工會FB(不當勞動行為和解書)

作者: jab1114 (^^"不告訴你...)   2018-06-11 20:46:25
https://www.facebook.com/TPBPA/posts/1918842468135084
中華職棒球員工會
2小時 ·
與聯盟達成「實質協商」和解共識,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結案
感謝各位球迷、朋友對於球員工會的支持與關心,關於本 (107) 年 3 月 20 日,球員工
會向勞動部提交之「中職聯盟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歷經兩次調查庭後,今天在勞動
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委員的見證下,職棒聯盟由王惠民副秘書長率聯盟代表律師,
與職棒球員工會蕭一傑副理事長以及工會法律顧問顧慕堯律師,共同針對本次不當勞動行
為仲裁案簽訂和解書。 (如附圖)
為此,球員工會期待下一階段,是在團體協約法的框架下,由工會、球團及聯盟能共同完
成第一次的團體協約簽訂,跟上世界趨勢,也為台灣職業運動的勞資關係樹立健康典範!
https://imgur.com/VLHdJwR
https://imgur.com/nVCOtge
https://imgur.com/ksFWFaN
https://imgur.com/X12PIoL
作者: cena0605 (姜西拿)   2018-06-11 20:47:00
可喜可賀 談好了
作者: tony900735 (大頭)   2018-06-11 20:48:00
先高調等神人來看
作者: yy12131 (黑人比較黑)   2018-06-11 20:56:00
簡單說就是聯盟願意去取得4球團同意書後作為代表來跟球員工會談,而且聯盟一個月內一定要邀集工會討論,第一次討論的重點將會是季後亞冠賽,小弟淺薄法律知識解讀,還請各位先進指證
作者: coseto (E-NoR)   2018-06-11 20:58:00
要求45天內協商完,沒共識就再說,看起來沒提什麼重點
作者: chihchingho (野原)   2018-06-11 22:43:00
退蠻大的,工會竟然會接受讓聯盟代表四球團協商聯盟這樣談判地位upup,當這工會的顧問律師錢真好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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