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昨天林立的再見安打

作者: vvnbear (喂~吃早餐阿!!)   2018-04-22 16:03:33
從規則來看
這一球真的剛好在漏洞裡
本壘得分不算條件是
強迫進壘的出局(含打者)
但是
今天這個play如果是判越位出局
不在本壘得分不算的規範裡
到底該怎麼判呢?
小胖並沒有死在二壘前喔
林立也不是死在強迫進壘狀態
然後,林立死了
小胖就不在強迫進壘狀態
越位造成3出局
但是得分是在出局前完成
要讓LM這分不算
唯一解釋就是3出局
所以小胖=死在二壘前
但是目前沒有名文規定或案例
我覺得聯盟真的應該出來
說一下正確解答
比賽就算了,不可能從來
頂多就是和局收場
但是後續話題比勝負還有趣
建議:
不妨發個文給國際棒總
看看在國際上大家會給什麼結論
關起門來打的一場例行賽
又不是什麼天王山割喉戰
真的不用太在意啦!
作者: cycheng901 (cycheng901)   2018-04-22 16:05:00
再解釋一次 官網規則5.08a註二有越位得分不算的敘述不過比賽是不能可能重來沒錯 但也不代表不必討論
作者: laihom0808 (laihom0808)   2018-04-22 16:06:00
那為什麼不能用夾殺出局來認定,我也有這個疑問
作者: wubye (你沒有權限)   2018-04-22 16:07:00
漏踩壘包,結案
作者: cycheng901 (cycheng901)   2018-04-22 16:08:00
不能視作夾殺出局的原因我想跟之前的討論中提到的 故
作者: wubye (你沒有權限)   2018-04-22 16:08:00
林弘育也可衝三壘,就漏踩
作者: NTJL ( )   2018-04-22 16:10:00
真的想知道結論 看裁判有沒有解釋
作者: luckysmallsu (B.J.T)   2018-04-22 16:11:00
怎麼可能改判和局...
作者: laihom0808 (laihom0808)   2018-04-22 16:13:00
沒去撿球就是死球狀態了吧...應該也不可能判和局XD
作者: NTJL ( )   2018-04-22 16:13:00
賽果不可能變啦
作者: luckysmallsu (B.J.T)   2018-04-22 16:14:00
就像是事後聯盟裁示比賽誤判但也不會去改變比賽結果
作者: kirimaru73 (霧丸)   2018-04-22 16:19:00
歷史上是有改判和局的案例的 因為再見安後球迷全部衝進場中狂歡 比賽繼續進行不可能XD 發生於20世紀初至於原po的問題前面討論有人提過了 規則已經修改成二出局後只要攻方有瑕疵 不管怎樣得分都會被沒收
作者: laihom0808 (laihom0808)   2018-04-22 16:24:00
可是這明明是守方先放棄比賽的,要怎麼沒收XD
作者: bill9128 (bill9128)   2018-04-22 16:27:00
這球小胖自己不是解套嗎,三壘先回來在先,越位在後,越位當下林立就是安打,加上後來的跑壘失誤才造成的出局,所以裁判也不用加以ˋ註解,比賽已經結束了
作者: vvnbear (喂~吃早餐阿!!)   2018-04-22 16:29:00
我看到了,越位得分也不算,所以鍋真的在裁判身上,影片看不到秀回壘後主審有沒有裁定結束,有的話小胖解套、主審背鍋,沒有的話二壘審要背鍋再然後………影片看到小胖去碰林立,但是沒看到林立有超車阿,如果在統一把球丟給觀眾前都沒越位,就是統一輸給自己了
作者: kirimaru73 (霧丸)   2018-04-22 16:29:00
越位當下林立就是安打 > 這句話是錯的因為規則強制規定 你二出局這樣搞 就是沒得分
作者: cycheng901 (cycheng901)   2018-04-22 16:30:00
bill大請見規則5.08a註二 越位後得分不算
作者: bill9128 (bill9128)   2018-04-22 16:30:00
後位跑者 超過前位跑者,後位打者算出局,也就沒強迫進壘的狀況了
作者: laihom0808 (laihom0808)   2018-04-22 16:30:00
主審有看到俊秀回壘,有宣布比賽結束啦
作者: vvnbear (喂~吃早餐阿!!)   2018-04-22 16:30:00
小胖沒上二壘前,林立都不算安打,有野選的可能
作者: cycheng901 (cycheng901)   2018-04-22 16:31:00
bill大的說法是直覺的想法 但查過規則後越位出局得分是不算的
作者: bill9128 (bill9128)   2018-04-22 16:31:00
c大 你說的是回本壘這狀況下,這個play下,有人超過三壘的跑者嗎
作者: kirimaru73 (霧丸)   2018-04-22 16:31:00
主審宣布太早了沒錯 但全CPBL唯一有機會發現主審偷跑的總教練就是再見的那一方不,只要你有任何兩名跑者旋轉跳躍轉圈圈 得分就不算
作者: cycheng901 (cycheng901)   2018-04-22 16:32:00
不 我說的是當越位出局發生 其他前位跑者得分不算
作者: kirimaru73 (霧丸)   2018-04-22 16:32:00
不是一定要有人去越三壘的位
作者: bill9128 (bill9128)   2018-04-22 16:33:00
作者: cycheng901 (cycheng901)   2018-04-22 16:34:00
跟知識加相比 我比較相信官網的規則
作者: kirimaru73 (霧丸)   2018-04-22 16:35:00
棒球規則是會修改的 拿別人討論文要注意時間點
作者: cycheng901 (cycheng901)   2018-04-22 16:36:00
http://www.cpbl.com.tw/footer/rule/05建議bill大看一下5.08註二
作者: ultratimes   2018-04-22 16:37:00
推發文給國際棒總,絕對比問MLB好因為比賽已結束,沒越位問題
作者: FuYen (赴宴)   2018-04-22 16:42:00
比賽結束的前提是得分有效吧...
作者: kirimaru73 (霧丸)   2018-04-22 16:43:00
如果裁判喊了比賽結束 那就是結束了 剩下是裁判的錯
作者: vvnbear (喂~吃早餐阿!!)   2018-04-22 16:43:00
所以我說判了就是主審的鍋,沒判是二壘審的鍋
作者: bill9128 (bill9128)   2018-04-22 16:44:00
嗯嗯 中職規則這樣寫沒錯,那剩下就是裁判當下認定,跟統一自己放棄守備的原因
作者: kirimaru73 (霧丸)   2018-04-22 16:47:00
這規則是為了防止守方傳二壘去封殺得分時 攻方可以跳出來用越位把得分變回來 (紅中就是你 我相信你會做)還有最後一種可能 就是裁判沒判結束 但統一全體離場這樣當然不管怎樣比賽就算是結束了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8-04-22 16:53:00
昨天的案例裁判應該是用漏踩的方式處理 就是需要促請裁決裁判沒有主動宣告的義務 即便真的有得分不算的情形發生這種判決方式爭議最小 你來告了 我再宣告小胖也不是一開始就放棄跑壘或越位 他只是跑了沒踩到壘包也就是守方 必須要有促請裁決的動作 才有後續判決當然真的促裁 裁判會怎麼判我們也不知道
作者: bill9128 (bill9128)   2018-04-22 16:57:00
重點是 統一外野手把球丟給球迷了 哈哈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8-04-22 16:58:00
結果下面有一篇官方新聞出來了 沒錯就是裁判在等獅隊促裁裁判有等 獅隊沒提 裁判沒錯 結論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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